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1-154200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49 号 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原非编农民技术员信访诉求补缴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4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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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49 号 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原非编农民技术员信访诉求补缴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26 18: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政办发202149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处理原农技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信访案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处理原农技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信访案件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6

  

融水苗族自治县处理原农技员要求补缴养老

  

保险信访案件实施方案

  


  

为妥善化解我县原农技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的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合理、合法、合情的原则,依法及时解决龙太息等104位原农民技术员(以下简称农技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领导

  

长:欧海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明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景崇 县信访局局长

  

董利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 县信访局局长

  

尹俊群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尹明胜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杨丽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蓝承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劲华同志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内容

  

(一)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农技员个人档案材料,要求在20211122日前完成。

  

(二)县人民法院负责研判原农业局与农技员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要求在20211125日前完成。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技员个人档案材料,研判农技员的实际工作服务时间要求在20211130日前完成。

  

(四)县信访局、司法局、财政局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发挥部门联动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保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6日印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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