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准结果

融发改规划〔2022〕159号 关于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融水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2-11-28 17:05    |  作者: 融水县发改局











融发改规划〔2022159


关于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报来《关于批复<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城管执报2022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由广西泰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步伐同意建设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10-450225-04-05-343505

、项目建设地点: 融水县县城和部分乡镇及村屯

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水东新区和四荣乡等11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及附属工程,配套购置垃圾清运车辆及相关设备;新建35个日处理能力3-5吨的村级垃圾焖化炉及配套建设道路、垃圾临时堆放场、烟尘净化设施等;购置103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496辆三轮垃圾转运车(其中电动车146辆、燃油车350辆)及垃圾桶10000个;建设65个村屯垃圾收集点,建设内容为道路、场地硬化、钢架结构顶棚及围墙、大门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垃圾中转站。单个项目用地面积约83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层高4米,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地震基本烈度6度。配套消防水池(埋地式)面积约50平方米,渗滤液收集池(埋地式)面积约20平方米,连接道路宽4.5米。

2.焖化炉。平面直径约4.7米,主体高度约6.5米,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内部用耐火砖砌筑;烟囱高度约13米,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年限50年,地震基本烈度6度;钢架结构雨棚使用年限25年,地震基本烈度6度。

3.垃圾清运车。压缩式垃圾清运车为燃油式,装载量为3吨,垃圾桶容量为240升和660升。

4.村级垃圾收集点。单个项目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地面为C15砼结构,外加钢混结构围墙;搭建钢架结构挡雨棚,屋顶盖板等材质为不锈钢304等防腐材质,使用年限25年,耐火等级二级。

垃圾中转站、焖化炉和村级垃圾收集点防雷等级为三级。

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为8220.84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为 7132.44万元(包括垃圾中转站2488.60万元、垃圾焖化炉2226.19万元、环卫设备采购2059.50万元、村级垃圾收集点358.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96.93万元,基本预备费 391.4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项目建设工期39个月。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地质勘察工作,要采取合理可行的建设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施工安全。

(二)做好本项目与周边村屯及群众沟通对接,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

(四)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项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1128日印发

附件

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融水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安工程





设备采购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 年第16号令),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本工程建安工程总估算金额为5072.94万元,大于400万元,必须招标。设计费估价合同为171.98万元、监理费估价合同为111.24万元,均大于100万元,必须招标。勘察费21.40万元,小于100万元,无须招标。设备采购2059.50万元,大于200万元,必须招标。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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