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发〔2023〕16号关于印发《永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发〔2023〕16号
永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永乐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工作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通知》融乡村指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自治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和识别标准,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各村要按照《操作指南》要求梳理重点排查的10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是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不符合的要逐户建立说明台账,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体外循环”。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要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一是要重点排查帮扶计划制定情况: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是要重点排查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户,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于已经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户,经村申报、镇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 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 的监测户尚未落实开发式帮扶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并按程序及时在全国系统中标识;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是否做好兜底保障。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一是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回头看”: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消除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二是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排查是否符合消除风险条件,达到条件的按程序在全国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未达到条件的要加大帮扶力度,精准施策。各村要根据《操作指南》中监测对象认定风险消除的具体参考情形和不宜消除风险的情形,分析监测对象是否符合风险消除条件,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各村要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属于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即: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A类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经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程序认定后,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且暂不能风险消除。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各村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坚决防止出现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一是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区域, 以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屯。二是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情形。要加强与县直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镇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工作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防范因灾返贫的工作预案列入集中排查调度内容,未按要求制定预案的,列入平时考核扣分范围。
(六)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及时在全国系统录入新纳入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并更新、完善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数据信息。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线上数据信息应用分析,线下实地核实核准,着力解决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经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后,市级汇总确认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向国家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工作方式
各村要采取“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按照“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划分好网格,确定各级网格长、网格员、防返贫监测专员;使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含广西防返贫APP,以下简称广西信息平台)开展排查工作,其中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和风险消除时,使用“无纸化审批”模块审批,并生成一户一档电子档案。
三、工作安排
为加强统筹协调,顺利推动我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秦先斌 镇人大主席
蓝金志 镇党委副书记
唐海容 副镇长
成 员:刘杭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庆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邱 萍 镇纪委书记
陆东艳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莫荣军 镇党委组织委员
韦统定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
龙柱勋 副镇长
蓝旭丹 镇党政办副主任
朱守合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客香 镇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蒙卫强 永乐派出所所长
陈 陈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莫鸿梅 镇民政办主任
黄 伟 镇财政所所长
兰 健 镇林业站站长
石启玉 永乐司法所所长
曾振华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莫秋永 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韦鲜花 镇卫生院院长
杨有开 镇初级中学校长
杨庭元 镇中心小学校长
各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总联络员:朱守合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数据质量分析、信息答疑、后勤保障、督查指导等5个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蓝金志 镇党委副书记
联络员:朱守合
成 员:韦家升、王谚飞、莫燕萍、李明翠、莫文杰、莫海冰、梁 凤、杨贝沙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工作。
2. 数据质量分析组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海容 副镇长
联络员:王谚飞
成 员:韦家升、莫燕萍、李明翠、莫文杰、莫海冰、梁 凤、杨贝沙
主要职责:负责大排查中系统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对异常数据要及时提醒各村及时核实修正,监测排查工作进度情况并及时向组长报告。
3. 信息答疑组
组 长:唐海容 副镇长
副组长:王谚飞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联络员:朱守合
成 员:莫燕萍、李明翠、莫文杰、莫海冰、梁 凤、杨贝沙
主要职责:负责大排查过程中各村、村工作组提出的疑难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和反馈,对问题把握不准或解答不了的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请求协助解答。
4.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莫荣军 镇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蓝旭丹 镇党政办副主任
联络员:蓝旭丹
成 员:黄家煜、吴学军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食宿、经费等保障工作。
5. 督查指导组
组 长:梁建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邱 萍 镇纪委书记
联络员:朱守合
成 员:韦家升、王谚飞及各村信息员。
主要职责:负责督导检查各村大排查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工作成效情况,对不按要求落实、进度慢的村要及时提醒和通报。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5月上旬完成)。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村、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上旬完成)。6月8日前,各村、各部门组织村干部、驻村干部、防返贫监测网格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8日前完成)。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各村开展信息录入。各村要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23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于6月23日前将工作报告发给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邮箱:ylxfp2015@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抓总,精心组织部署,统筹集中排查各项工作任务。各村要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分工,严格审核把关,把排查采集工作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村、各帮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工作,要把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把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推行“广西防返贫监测e申请”微信小程序,用好“12317 (12345 ) 平台”,第一时间核查核实农户反映情况,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三)加强督导调度。镇人民政府要强化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各村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年国家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未尽事宜,请联系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朱守合(负责数据统计监测分析)、王谚飞(负责信息答疑)、各村信息员(负责数据清洗)。联系电话:0772—6451127。
附件 1-1. 乡镇工作清单
1-2. 村级工作清单
2-1. 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
2-2.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
2-3. 一般农户排查表
2-4. 重点户排查情况表
附件1-1
乡镇工作清单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前期准备阶段 (5月10日前完成) |
(一)组织安排人员力量。 | 1. 确定三级和四级网格长,明确工作职责。 2. 组织乡镇包村干部等参与集中排查工作,按照“4+2+2”网格化工作模式开展入户排查。 |
(二)召开工作会议。 | 结合实际情况召开部署会议,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 |
(三)下发10类重点排查参考名单。 | 将上级提供的10类重点排查参考名单下发给各行政村。 | |
开展排查阶段 (5月10日—6月10日) |
(四)解答问题。 | 收集并解答各村开展集中排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解答的及时上报县级进行解答。 |
(五)审核新纳入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 审核各村上报的拟纳入或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并及时上报县级审定。 | |
(六)审核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 审核各村提交的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并及时上报县级审定。 | |
(七)认定是否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督促制定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情况。 | 1. 对各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是否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进行认定。 2. 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又未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督促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针对性 开发式帮扶计划,每周跟踪落实进度,加快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 (八)审核纳入错误和风险消除错误的监测对象。 | 审核各村纳入错误需要“清退”、风险消除错误需要“风险消除回退”的监测对象,并向上级申请“清退”“风险消除回退”。 |
信息录入和数据清洗阶段 ( 6月20日 前完成) | (九)录入新纳入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 按照县级要求,组织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将新纳入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有关信息录入全国系统。 |
(十)标识是否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 | 组织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系统标识是否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 | |
(十一)开展数据清洗。 | 1. 组织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将监测对象和脱贫户需要更新完善的数据信息录入全国系统; 2. 使用广西信息平台“数据服务平台”模块开展数据清洗工作。 | |
总结阶段 (6月23日前完成) | (十二)开展“回头看”。 | 根据各级调度或通报存在的问题,结合检查指导发现问题、部门筛查预警和数据比对等情况,组织各村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 |
附件1-2
村级工作清单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前期准备阶段 (5月10日前完成) | (一)划分网格。 | 1. 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将本村划分若干个网格,确定两级网格员、两类防返贫监测专员。 2. 在广西信息平台完成上述人员信息录入。 |
(二)组织业务培训。 | 由乡镇包村领导或第一书记等对两级网格员、 防返贫监测专员、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等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要求等。 | |
(三)确定本村重点户。 | 召开讨论会议,对照《操作指南》明确的10类重点排查人群,结合自主申报农户、上级下发的重点排查参考名单以及平时掌握情况,讨论确定本村重点户名单(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和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必须列入重点户名单),并由防返贫监测信息员在广西信息平台中标记。 | |
开展排查阶段(5月10日—6月10日) | (四)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 在广西信息平台“ 排查工作”模块中的“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排查”列表中查找,按提示开展排查和信息采集更新。排查内容对应附件2- 1《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附件 2-2《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 1. 对脱贫户(非监测对象):一是逐项核对修正家庭及成员基础信息;二是排查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 对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是逐项核对修正家庭及成员基础信息;二是排查是否有新增的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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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贫致贫风险;三是风险消除是否准确。 3. 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一是逐项核对修正家庭及成员基础信息、返贫致贫风险原因、纳入以来已享受的帮扶措施等;二是核查是否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 |
(五)排查一般农户。 | 在广西信息平台“排查工作”模块中的“一般农户排查”列表中查找,按提示开展排查和信息采集更新。排查内容对应附件2-3《一般农户排查表》,主要为核实农户家庭成员增减情况,排查致贫风险等。 | |
(六)排查重点户。 | 在广西信息平台“ 排查工作”模块中的“重点户排查”列表中查找 ,按提示开展排查。排查内容对应附件2-4《重点户排查情况表》:一是核查家庭成员基础信息等;二是逐项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合规自付支出情况等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提出排查建议。 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已消除风险) 、一般农户时,如排查对象被判断为出现风险,则作为重点户进行排查,全面深入掌握该户具体情况。 | |
(七)评议公示纳入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 村级组织召开会议(一般为线下),使用广西信息平台“无纸化审批”模块进行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评议,及时将评议后建议纳入监测帮扶和风险消除的农户进行公示并使用“无纸化审批”模块上报乡镇。 | |
(八)申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 讨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属于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并将讨论结果使用广西信息平台“排查工作”模块上报。 |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 (九)申报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监测对象。 | 讨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 将讨论结果使用广西信息平台“排查工作”模块上报。 2. 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又未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要进行实地复核。 |
(十)申请监测对象“清退”“风险消除回退”。 | 对纳入错误需要“清退”、风险消除错误需要“风险消除回退”的监测对象,评议后向上级申请“清退”“风险消除回退”。 | |
实施帮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 (十一)督促指导制定帮扶计划。 | 1. 监测对象纳入5日内,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计划。 2. 监测对象纳入10日内,完成帮扶措施申报。 3. 对有劳动能力(含弱劳力半劳力)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如未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督促指导帮扶责任人及时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每周跟踪落实进度,加快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 |
信息录入和数据清洗阶段 ( 6月20日前完成) | (十二)开展数据清洗。 | 使用广西信息平台“数据服务平台”模块开展数据清洗工作。 |
附件2-1
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
入户方式:□入户访问 □电话或微信访问 □通过邻居或亲戚(代答)访问 □其他
一、基础信息
家庭成员人口数: |
联系电话: |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 与户主 关系 | 生存 状态 | 文化 程度 | 在校生 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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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排查
是否存在风险:□是 □否; 以上选“是”,可勾选以下选项(可多选) □ 因病(指家庭中有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 因学(指家庭子女上学教育刚性支出较大、负担较重) □ 因住房安全(指农户唯一住房出现问题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 □ 因安全饮水(指吃水遇到困难,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达不到“有安全饮水”标准要求) □ 因残(指有家庭成员残疾特别是新致残,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 因自然灾害(指发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疫情等自然灾害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 因意外事故(指发生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 因产业项目失败(指家庭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文旅、小商贸等产业项目失败,损失较大) □ 因务工就业不稳(指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家庭,因为各种原因一年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 □ 因缺劳力(指家庭人口较多且有劳动力,但劳动力低于家庭成员总数四分之一) □ 因其他(指除以上类型以外的风险) |
四、其他
是否了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若脱贫户只显示申报政策“明白纸”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则显示两个“明白纸”) |
□是 □ 否 |
宣传渠道 |
□上门入户 □公开张贴 □广播电视 □网络发布 □短信微信推送 □其他 |
附件2-2
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排查表
入户方式: □入户访问 □电话或微信访问 □通过邻居或亲戚(代答)访问 □其他
一、基础信息
家庭成员人口数: |
联系电话: |
监测户类型: |
风险类型: |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 与户主 关系 | 生存 状态 | 文化 程度 | 在校生 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技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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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以来帮扶措施及政策落实情况
产 业 帮 扶: □种植业 □林果业 □养殖业 □加工业 □乡村旅游 □消费帮扶 □其他 (□光伏收益补贴 (技术培训指导 □品种改良 □农副产品销售 □以奖代补 □社会化服务 □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 □入股分红 □土地流转 □_____ ) 就 业 帮 扶: □技能培训 □劳务输出 □外出务工补贴 □以工代赈 □经营主体就业 □其他((劳务补助 □求职创业补贴 □职业指导 □岗位推荐 □依托本地产业就业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 金 融 帮 扶 :□小额信贷 R其他_____ 公益岗位帮扶:□护林员 □护草员 □保洁员 □其他________ 住房安全保障:(危房改造 □其他 (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_________) 饮水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 (□新接入自来水 □提升改造供水工程 □维修养护供水工程 □应急送水□_______) 健 康 帮 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其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先诊疗后付费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医保帮扶 □ _________ ) 义务教育保障:□劝返 □送教上门 □寄宿生生活补助 □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________ ) 教 育 帮 扶: □雨露计划 □助学贷款 □助学金 □其他(□学前教育免保教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免学杂费 □ ______ ) 综 合 保 障: □低保 □特困供养 □临时救助 □残疾人补贴 □防贫保险 □其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高龄补贴 □边民生活补助 □水库移民补贴 □孤儿 (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 □应急生活救助补助 □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补助 □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补助 (□ ) 社 会 帮 扶: □社会捐助 (□________) 搬 迁:□搬迁 (□避灾搬迁 □生态搬迁 □_________ )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 □土地整理 □ ) 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硬化 □通电通讯 □有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有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覆盖 □有公共照明设施 □农村有机垃圾户用 处理沼气池建设 □ ) 其 他: |
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情况 | □ 已实施 □ 尚未实施 |
注:1.勾选除“其他”和“技能培训”外的任何一项“增收类”帮扶措施 (“增收类”帮扶措施:产业 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 ,系统自动勾选为“已实施” ,但可据实修改。
2.家庭成员有普通/技能/弱/半劳动力,如勾选“尚未实施”,排查人员需确认是否已实施开 发式帮扶措施。
四、其他
是否了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 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 | □ 是 □ 否 |
宣传渠道 | □上门入户 □公开张贴 □广播电视 □网络发布 □短信微信推送 □其他 |
附件2-3
一般农户排查表
入户方式: □入户访问 □电话或微信访问 □通过邻居或亲戚(代答)访问 □其他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 (区、市) __________市 (地、州、盟) __________县 (市、区、旗) ________乡 (镇) _______村________ 自然村 (村民小组) |
户主姓名: |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 号码 | 与户主关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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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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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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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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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排查
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 以上选“是” ,可勾选以下选项 (可多选) □ 因病(指家庭中有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 因学(指家庭子女上学教育刚性支出较大、负担较重) □ 因住房安全 指农户唯一住房出现问题被住建部门认定为 C/D 级危房) □ 因安全饮水(指吃水遇到困难,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达不到“有 安全饮水”标准要求) □ 因残 (指有家庭成员残疾特别是新致残,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 因自然灾害 (指发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疫情等 自然灾害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 因意外事故(指发生交通事故、溺水、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 因产业项目失败(指家庭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文旅、小商贸等产业项目失败,损失 较大) □ 因务工就业不稳(指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家庭,因为各种原因一年内连续6个月未就 |
业) □ 因缺劳力 (指家庭人口较多且有劳动力,但劳动力低于家庭成员总数四分之一) □ 因其他 (指除以上类型以外的风险) |
四、其他
是否了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 纸”? | □是 □ 否 |
宣传渠道 | □上门入户 □ 公开张贴 □广播电视 □ 网络发布 □ 短信微信推送 □其他 |
附件 2-4
重点户排查情况表
行政区划: 乡(镇) 村 屯 户主姓名:
一、家庭基本情况:家庭人口 人,普通(含技能)劳动力 人,弱(半)劳动力 人,务工 人 (其中务工不 稳定 人)。非义务教育在校生 人,义务教育在校生 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共 人。患大病、重病 人,负担较重慢性病患者 人。 (是/否) 发展较大规模产业, (是/否) 有条件较好子女 (非共同居住) 赡养老人。是否整户享受低保或特困? (是/否)(勾选“是”,则需填写以下内容)。 年 月开始整户享受 (低保/特困)。
二、风险排查情况: (系统自动生成,可修改) 。
三、家庭收入情况(排查时往前推12个月):家庭年纯收入 元,家庭理赔收入 元,家庭年人均收入 元 (系统自动统计)。
四、合规自付支出情况(排查时往前推12个月):报销后医疗自付支出 元,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教育支出(需支付的学费和住宿费) 元,其他合规自付支出 元,合计合规自付支出 元(系统自动统计)。(教育、医疗等方面其他非必要支出不计入合规自付支出)
五、是否存在不宜纳入情形? (是/否/未确定)(勾选“是”则勾选不宜纳入情形八项内容)
六、其他情况说明: 。
七、综合研判: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达标/不达标)。
(二)目前家庭收入(含纯收入和理赔收入)扣减合规自付 支出后人均为 元 (自动计算) (高于/低于)7500元(系统自动判断) 。
(三) 后续 (存在/不存在) 合规自付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情形。
(四) ( 有/无 ) 自主应对突出困难问题能力。
综上,该户 (是/否)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八、排查建议:
——如是脱贫户(不包含监测户)和一般农户(系统自动勾选以下选项):
1.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
2.持续关注,暂不纳入。
——如是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系统自动弹出以下选项):
1.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
2.建议向国家申请风险消除回退。
3.持续关注,暂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