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政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香粉乡202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香政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香粉乡202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香粉乡2023年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香粉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香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
香粉乡202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防治艾滋病基层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融防艾办〔2023〕1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我乡防治艾滋病工作,结合2023年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村、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艾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防艾“重心下沉”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人员网底作用,做到入户宣传、随访干预到位,不断提高与健全我乡基层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到2023年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二、工作实施范围
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覆盖至全乡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户家庭。重点对辖区内文化水平较低的中老年人、流动人员以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至少接受2次防艾知识面对面宣传教育,外出务工人员接受至少1次防艾信息(微信、短信等)宣传。
三、工作管理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乡人民政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农村入户宣传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的防艾工作领导小组,将防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乡村两级防艾专(兼)职工作队员开展入户宣传,并通过可量化的考评手段进行工作验收,对工作考核验收合格者发放专项农村防艾补助资金。
(二)乡卫生院工作职责
1.乡卫生院设置独立防艾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对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辖区内潜在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场所业主及工作人员进行防艾宣传,对暗娼、吸毒、嫖客等高危人群造册登记并宣传,必要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心理辅导和干预。
2.负责上级部门下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CD4检测、配偶检测、抗病毒治疗,更新、修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告疫情。
3.开展HIV扩大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和健康体检人员开展HIV咨询检测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
4.制定本单位艾滋病筛查阳性者告知、登记、核查制度,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管理,积极引导其配合检测并动员治疗。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涉黄涉毒人员的艾滋病快速检测工作,检测率达100%。
5.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村医及村级防艾工作人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暴露教育。
6.负责辖区内安全套自取箱的投放和管理。
7.配合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入户宣传工作,尤其对老年人和离异、丧偶、大龄未婚青年等农村重点人群进行防艾知识宣传教育,老年人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三)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建、管理和培训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包括乡镇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屯长等。农村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人员每年接受上级业务培训1次,培训比例达100%。
2.指导农村防艾宣传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入户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防艾工作人员每年进村宣传覆盖100%的行政村,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3.结合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每个村委会年内完成1次以上大型防艾宣传活动,结合电影下乡活动,组织居民观看1次防艾专题宣传片。
4.组织指导行政村业务负责人组织开展防艾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
5.承担乡人民政府分配的其他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
(四)村委会工作职责。
1.各村委会结合各村实际组建成立农村防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村委会成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将防艾工作纳入全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督促指导农村宣传队员落实好以下防艾工作:
一是年内通过广播、宣传讲座、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对本辖区农村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收集相关宣传佐证资料。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辖区居民(包括老年人、流动人员、重点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是每季度收集1次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并通过微信、短信或打电话等形式进行防艾宣传,流动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三是每季度对辖区内大龄未婚青年、长期两地分居、离异、丧偶、老年人和文化水平低的重点人群宣传1次。
四是每季度开展本辖区涉黄涉毒等高危场所和人群的摸底调查1次,造册登记并上报乡卫生院。
五是配合乡镇业务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大型防艾宣传活动。
3.负责本行政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
四、工作经费支持及管理
(一)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
农村艾滋病防治宣传补助经费根据各村2022年考评结果及2023年工作任务量(按平均2元/人的标准)(附件1)发放。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防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防艾宣传员入户宣传工作补助、农村大型防艾宣传活动经费、培训费,乡村两级督导考评、综合协调等工作经费。
加强农村防艾专项经费管理,按照“经费跟着任务走”的原则,与上年度结余经费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资金用途管好用好经费,切实做到经费及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立防艾专项工作台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扩大检测工作经费。
扩大检测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免费HIV扩大筛查补助,以及对辖区老年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心里铺导和行为干预等工作补助。
五、考核内容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估内容。
1.根据柳州市《落实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结合香粉乡实际制定《香粉乡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标准》,作为对各行政村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频次和方法。
1.乡人民政府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考评验收1次。入户宣传验收时每个行政村至少抽查2个自然屯调查防艾知识知晓率和宣传覆盖率,抽查人员结构如下:60岁以下农村居民20名、60岁以上农村居民10名、流动人员和重点人群各10名(不足10名的全部抽查)。要求在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三)考评结果运用。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和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对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考核不达标的,少发或不予发放宣传补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1.乡人民政府将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乡绩效考评体系,对各行政村完成考核指标情况予以绩效加(减)分。
2.农村宣传员宣传补助根据乡人民政府考评结果发放:考核达标即60分以上的,予以核发70%的宣传补助费,按比例类推,70~90分以上的核发80%~100%的宣传补助费,原则上实行谁宣传谁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相应制定方案。各行政村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指导本辖区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并报乡防艾办备案。
(二)宣传补助发放。宣传补助费根据乡人民政府考评验收结果,视实际情况每半年发放1次。根据财经制度规定,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不能领取入户宣传补助费。
(三)资料收集管理。各行政村加强资料收集整理,统一使用县级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做好确认签名等记录,实行统一档案目录归档管理。
附件:1.香粉乡艾滋病防治项目宣传工作任务表
2.香粉乡2023年防艾入户宣传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