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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政发〔2024〕10号汪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洞乡2024年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汪洞乡

发布日期: 2024-03-28 15:25    |  作者:


汪政发〔202410

汪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汪洞乡202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汪洞乡202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洪涝灾害防御和抗旱工作。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乡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民政办综治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汪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汪洞派出所汪洞乡中心小学融水供电公司贝江供电所行政村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防汛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防汛抗旱工作,实施防洪调度,组织编制洪涝干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汛前汛后防洪工程和防洪通信系统安全检查等,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乡党政办负责监测天气趋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雨情信息,特别加强灾害天气的测报、会商和通报工作及时提供雨水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江河水库等水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江河水量分析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部分物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乡党建办:正确把握全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发布汛期雨情、水情和灾害通告。主动及时拍摄受灾现场,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及时宣传抗洪抢险中的好人好事,加强网络舆情分析。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乡汛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矿山、水电站、在建二级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检查、通知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开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负责组织、指导干旱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源;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保障重点抢险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行。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汛期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和阻水桥梁清障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救护人员及防汛物资和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抢险需要的铲车、吊车、装载机等设备。负责组织消防战士及时有效地扑灭抢险现场火灾,并参加其他抢险救灾、营救群众等工作。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做好全乡水利行业管辖领域的防洪安全检查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抢险需要的水泵。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干旱灾害中农业、水产畜牧业等受灾情况,负责灾后动物疫情的预警信息发布,负责防汛抗旱农业机械的调集,为灾后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保障,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组织指挥民兵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任务。

汪洞乡中心小学组织、指导、检查、通知学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相关知识宣传,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灾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汪洞派出所、汪洞司法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汛抗旱设施与防洪工程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或其他紧急性事件,必要时,动用本部门的通信网络及工具,优先为防汛抗旱服务。

乡民政办负责受灾民众临时生活救助,指导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做好仓储粮食的防汛工作,负责救灾粮油调拨、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粮油供应。

乡财政所负责安排防汛抗旱救灾抢险资金及时下拨款项并监督使用。

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在各村屯安装有线防洪广播,并在汛期来临之前,恢复调试好乡、村、屯有线防洪广播,确保群众在汛期能及时收听融水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的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负责全乡旅游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发生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地区的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汪洞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维护灾后市场秩序等工作。

林业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工作,必要时,运用本部门的通信网络及工具,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

融水供电公司贝江供电所负责所辖供电点、变电站的运行安全,负责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防洪工程运行的电力供应、电力调度。

中国电信融水分公司汪洞营业厅、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汪洞营业厅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工程、水情测报站的通信联络,并优先传递汛情和防汛指令等防汛通信信息。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千方百计保障通信畅通。

都欢电站、九洋电站、更乾电站、平时电站、龙头滩水电站认真制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水量调度。

村民委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辖区内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厂矿负责本企业的防洪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清障、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辖区内企业、厂矿负责本企业的防洪抢险、转移安置等职责。

                  汪洞乡人民政府

                                           2024328

(此件公开发布)

汪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4328日印发

                         

汪洞乡202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预防预警

2.1预防预警信息

2.1.1汛情信息

2.1.2工情信息

2.1.3灾情信息

2.2 预防预警

2.2.1准备工作.......................................................................................................................................

2.2.2雨预警

2.2.3洪水预警

2.2.4防御警报......................................................................................................................................

2.2.5灾害预警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3.2信息报送和处理

3.3抢险救援

3.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3.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3.6新闻发布

3.7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终止

4.保障措施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4.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4.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4.2.2应急队伍保障

4.2.3供电保障

4.2.4交通运输保障

4.2.5医疗保障

4.2.6治安保障

4.2.7物资保障

4.2.8资金保障

4.2.9社会动员保障

4.3技术保障

4.4培训与演练

4.4.1培训

4.4.2演练

5.善后工作

5.1救灾

5.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5.3水毁工程修复

5.4灾后重建

5.5保险与补偿

5.6总结与评估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6.3预案解释部门

6.4预案实施时间

融水县应急响应等级相关要求

3.1.1Ⅳ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二)响应行动

3.1.2Ⅲ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二)响应行动

3.1.3Ⅱ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二)响应行动

3.1.4Ⅰ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二)响应行动


汪洞乡202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由于暴雨洪水、风暴潮以及水库、堤防、闸坝失事等原因造成的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公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科学防洪。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采取防、避、抢相结合的主动防御措施。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依法防洪、社会参与。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预防预警

2.1预防预警信息

2.1.1汛情信息

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告指挥部。遇灾害性天气过程,实时监测信息应在30分钟内报到指挥部,确保汛情信息时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挥部根据汛情信息适时组织分析会商,及时发布防御警报,及时部署洪涝灾害防御工作。

2.1.2工情信息

水库(水电站)等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单位(或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巡查制度,按规定及时将工程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及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工程发生险情或遭遇重大汛情,应立即向可能受威胁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迅速处置。对重大险情要在 2 小时以内上报指挥部。

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险情种类、出险部位、危害程度、抢护措施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等。

2.1.3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各要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应积极主动收集灾情信息,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防汛抗旱指挥。如接到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信息,应立即报告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迅速组织核实。

2.2 预防预警

2.2.1 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洪减灾和防灾避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在内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工程准备。加快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防洪减灾能力,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抓紧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和修复水毁工程。加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四)预案准备。防汛抗旱指挥部督促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我乡防洪预案、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防洪预案方案,并按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五)抢险物资和队伍准备。按照定点储备和定向储备相结合,统一调度、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防汛物资储备原则,督促各行政村各部门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维修保养各类防汛物资设备,动态掌握各类定向储备物资,确保一旦需要能调得出、用得上。按照专群结合、军民联防的原则,加强防汛抗洪抢险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演练,确保一旦需要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通信准备。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管理,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防洪工程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测报网站,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

(七)依法管理。加强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依法防洪。特别是对在河道、水库、滩涂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清除,或依法强行清障,确保行洪安全。建立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内涝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等风险图的研制,实行动态管理,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和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依法管理依据。

(八)督察检查。建立健全防汛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度汛措施、防洪工程建设、防御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度汛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2.2雨预警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遇强降雨天气过程,要加密监测,加强天气会商分析预测,实行滚动预报,并及时将实时监测信息和趋势分析预报结果报告指挥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布暴雨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2.2.3洪水预警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时,水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加强水情会商分析预测,实行滚动预报,并及时将实时监测信息和水情趋势分析预报结果报告指挥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布洪水警报,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2.2.4 防御警报

根据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供的天气、雨情、水情实时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县防汛办及时组织会商,为指挥部领导的指挥和决策提供参谋意见,并向相关区域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防御警报,督促指导当地按预案做好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当主要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并可能发生较大以上洪水时,指挥部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广泛动员开展灾害防御工作。

2.2.5灾害预警

当发生大暴雨、特大暴雨或长历时、大范围强降雨时,容易造成洪灾和涝灾,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甚至导致水库、堤防、涵闸、尾矿坝、引水渠等工程失事造成溃坝洪水灾害。县防汛办应根据掌握的雨情、水情、工情信息,督促指导强降雨区域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科学严判,及时向低洼易洪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水库、尾矿坝下游等危险区域发出灾害预警,落实群测群防,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

当县级发布应急响应时,我乡按照发布应急响应的级别要求做好相关防汛工作(详见附件)。

3.2信息报送和处理

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机构制订的有关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制度。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重大险情、灾情,经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核实、迅速上报,对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进一步核实,随后补报续报详情。

指挥部接到特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核实,同时迅速将情况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机构,并做好续报。

防汛指挥机构要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将汛情、灾情上报指挥部。

3.3抢险救援

灾情险情的处置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形成抢险救灾合力。

发生灾情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

根据灾情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援当地抢险救灾,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3.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村民委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在灾害发生前,各村民委应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防灾避险转移,并妥善安置;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和救助,保证灾民基本生活。

卫生部门加强对灾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灾区,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应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3.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灾情险情发生后,指挥部应根据灾情险情的危害程度,督促、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非常措施控制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3.6新闻发布

按照上级防汛机构制订的防汛新闻发布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汛情、灾情及防汛抢险动态等,由指挥部审核后发布。

3.7响应等级的升降与终止

根据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的变化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及程序,指挥部应适时提升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当不再满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县防汛办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由指挥部宣布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4.保障措施

4.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水电站必须配备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公众生命安全。

4.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4.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4.2.2应急队伍保障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二)防汛抢险队伍包括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指挥部应组建应急救援大队,作为级专业抢险队伍。各行政村根据情况,组建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三)应急救援队的调动:应急救援大队由指挥部调动,或在指挥部授权下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

4.2.3供电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2.4交通运输保障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道路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派出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

4.2.5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2.6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洪涝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2.7物资保障

(一)物资储备

乡防汛指挥机构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防汛物资重点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需要。

(二)物资调拨

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乡防汛指挥机构向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物资使用损耗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

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4.2.8资金保障

乡人民政府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防汛经费,专项用于防汛抢险和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4.2.9社会动员保障

在汛期,各乡人民政府根据形势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3技术保障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依托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乡防汛指挥系统,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现代化水平。

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4.4培训与演练

4.4.1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或由防汛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应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开展。

培训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成效。

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4.2演练

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本地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演练。

5.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救灾

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帮助因灾倒损房屋群众开展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

5.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5保险与补偿

村民委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5.6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机构。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原则上每 5 年修订一次。各村民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人民政府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党委人民政府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融水县应急响应等级相关要求


附件:

融水县应急响应等级相关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级、级、级、级。响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会商分析结果,由指挥部领导决定,以指挥部名义发布。

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县防汛办副主任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秘书长、副指挥长、指挥长批准;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批准;

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批准;

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指挥部指挥长或以上级别的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县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3.1.1Ⅳ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县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已连续发布三次及以上暴雨橙色预警或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根据会商研判可能发生局部较大洪涝灾害的。

2.县城融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06.6m,且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可能上涨至108m 以上的。

3.县域内已设有水文监测站点的融江各条支流,部分乡镇河段出现超警洪水。

4.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二)响应行动

1.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等防汛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县防汛办组织相关部门加强会商分析判断,及时发布防御警报,作出相应防御部署,并督促、指导各有关乡镇(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分析,做好防汛指挥决策的参谋服务和贯彻落实工作;防汛值班带班领导驻守值班室,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防汛值班人员加强对防汛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重要防汛信息,县防汛办以电话、短信、简报、专报等方式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

3.水利、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到指挥部。

4.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积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防御重点是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区域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堤防等防洪工程的度汛安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低洼易洪易涝区的安全防范、学校和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口比较密集地区的人员安全防范,以及供电、通讯、交通运输和采矿(石)等企业的生产安全防范等。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等部门落实督查组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派出。

5.县应急救援大队做好队伍集结准备,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集结出发;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做好物资调动准备,联系好运输车辆和搬运工人,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调出。

6.县防汛办加强对相关乡镇(部门)执行预案情况的跟踪,按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1.2Ⅲ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县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大范围持续性强降雨,或已出现大范围强降雨且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根据会商研判可能发生较大范围的重大洪涝灾害的。

2.县城融江水位近期可能达十年一遇标准洪水的。

3.县域内已设有水文监测站点的融江各条支流,部分乡镇河段出现超警戒水位1.0米以上的洪水。

4.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二)响应行动

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由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分析会商会(必要时请相关乡镇领导参加),研究部署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指导各有关乡镇和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并将情况上报柳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指挥部秘书长坐镇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县防汛办主要领导驻守值班室,实行双岗带班、双岗值班,加强防汛值班和信息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3.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本部门预案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加密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警报和洪水警报。

4.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和各自防汛职责开展工作。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等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协助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1.3Ⅱ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已出现大范围持续性强降雨,且部分乡镇已出现洪涝灾害。

2.县城融江水位将达二十年一遇标准洪水。

3.县域内已设有水文监测站点的融江各条支流,部分乡镇河段出现超警戒水位2.0米以上的洪水。

4.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二)研究部署

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指挥部第一指挥长或指挥长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分析会商会,响应行动防御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会商结果,由指挥部下达防灾抗灾指令,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提醒社会各界和公众注意防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救灾。

2.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必要时,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或联络员集中在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动。

3.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柳部队派官兵援救。当指挥部作出决定请部队支援时,由县人民武装部报告上级申请派部队救援。

3.1.4Ⅰ级应急响应

(一)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可能发生流域性严重洪涝灾害或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的。

2.县城融江水位将达五十年一遇标准洪水的。

3.县域内已设有水文监测站点的融江各条支流,部分乡镇河段出现超警戒水位3.0米以上洪水的。

4.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二)响应行动

级响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行动:

1.县党政主要领导或指挥部第一指挥长主持召开由指挥部全体成员和其他部门领导、各相关乡镇参加的分析会商会,研究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抗洪救灾紧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并上报柳州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指挥部依法宣布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联合办公,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抗洪抢险救灾,采取非常措施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首要任务,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由县领导担任组长,率队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指导和协调帮助当地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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