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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政发〔2024〕4号汪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洞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汪洞乡

发布日期: 2024-01-10 16:20    |  作者:






汪政发〔20244号


汪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汪洞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同意,现把《汪洞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汪洞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汪洞党政办公室                     2024110日印发

汪洞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有效控制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社会危害,严格按照国家防治工作的操作要求,采取各种应对措施,齐心协力做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编制目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健全我乡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远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预防、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 加强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 发挥先进科技的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 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乡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本地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机构,相关预案启动后,立即同步转换为专项指挥机构,对外称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乡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本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司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乡政府及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执行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等。

(二)乡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自动成为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机关事业单位作为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乡食安办: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乡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乡卫生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乡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乡财政所、民政办: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乡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立即转换为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乡应急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以下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长:杨翠新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廖振根   乡人大主席

员: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覃贻辉   乡党委副书记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石志毅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潘丽芬   乡党委组织委员

覃融苑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必料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陆金同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韦胜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汪洞卫生院院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主要职责是组织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事故调查组

  长:石志毅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陆金同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员:贾雪英   汪洞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灵军   乡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汪洞派出所副所长

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在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3.医疗保障组

长:韦必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汪洞卫生院院长

廖炳亮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员: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卫生院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后勤保障组

长:覃融苑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于明慧   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员:罗羽晖   乡财政所所长

董将远   党政办秘书

张瑞芳  报账员

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5.信息宣传组

长:覃融苑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潘丽芬   乡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于明慧   乡党政办副主任

员:银翠姣   乡党政办秘书、妇联主席

银玉睿   乡宣传干事

戴颖祯   乡党建办工作人员、宣传干事

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6.安全保障组

  长:石志毅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陆金同   乡党委委员、汪洞派出所所长

  员:龙焕侣   汪洞司法所所长

韦灵军   乡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王荣辉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彦明   乡林业站站长

梁凤温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乡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

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 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善后处置组

长:廖振根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覃贻辉乡党委副书记

员:韦必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廖林胜乡四级调研员

郑崇兴乡四级调研员

    乡民政办主任

廖炳亮  乡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郁胜扬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是核实情况,摸排事件涉及人员及发展态势,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及家属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处置、协调机构,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兼职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手机、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乡政府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乡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置,向乡政府领导报告,并按《融水苗族自治县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向上级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IV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本乡行政区域内已发生的IV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乡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政府作为主要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故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密切跟踪时间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乡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乡级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乡政府协调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乡政府只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乡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救援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积极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乡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乡政府或乡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离、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乡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会飞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党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乡党委、政府作出报告。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乡村两级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途径,切实加强对光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二)预案演练

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党委、政府对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由乡党委、政府负责与组织实施。各村、乡直各单位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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