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同政发〔2021〕11号关于印发《2021年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同练瑶族乡

发布日期: 2021-06-10 10:05    |  作者: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学校、乡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同练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同练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2163日印发


2021年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近期自治区、市、自治县主要领导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批示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溺水的宣传氛围,全面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和责任制,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形成工作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远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李华忠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赵江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

  成员:覃丽丹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梁汉彪乡综治办副主任

      赵云斌乡中心小学校长

      梁旻鹍同练派出所所长

      杨少仁乡民政办公室主任

      吴 超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凤娜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工作人员

      龚息梅乡卫生院院长

      梁育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主任由覃丽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同练瑶族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7725988064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1.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集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一次防溺水黑板报宣传活动;在校内显眼位置出一期永久性防溺水宣传栏;向学生家长发放一份《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写一篇作文。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学生自防自护和自救能力。

  2.全面开展六不两会教育。既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五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建立提醒警示制度。全面建立放学一分钟提醒制度,各校任课老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2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建立媒介提醒警示制度,在午休、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利用家校通、手机信息、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向家长做好防溺水宣传警示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1.强化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村民委要组织人员对山塘、水库、河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和防护栏,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乡、村两级要通过横幅标语、微信、广播、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和告诫,普及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

  2.加强对辖区内水域日常监管。各村民委要组建巡逻队,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等水域的日常巡逻巡查。乡水利站要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乡村建设服务所要对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加强监管,督促业主及相关单位对这些危险地带及时处置,形成防溺水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各类溺水事件发生。

  3.落实学生监护人监管责任。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通、微信群等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学生家长防溺水的注意事项,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中午、上学放学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爱护,采取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村、学校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民委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强化督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乡纪委监察室、水利站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民委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到位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学生溺亡时间的村严厉问责。发生溺亡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因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