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3-15923
- 效力状态: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四政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四荣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政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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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四荣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
四荣乡人民政府文件
四政发〔2023〕4号
关于印发《四荣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四荣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荣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四荣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
四荣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超过保质期、“三无”等问题食品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等行为,进一步清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5至2023年5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党政同责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包保机制和监管机制、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的衔接互补、贯通协同,实现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扎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通过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扣查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进一步消除。
二、重点任务
(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料)、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二)查处以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的侵权“山寨”食品,误导消费者;以次充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
(三)以城乡结合部、村、屯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无照无证经营和不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行为,督促业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诚信经营。
三、工作安排
(一)治理范围
全乡辖区内,以城乡结合部、村、屯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涵盖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和宣传引导阶段(2023年3月15 日至 3 月25 日)。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动员部署。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监管底数为基础,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及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登门、短信、村屯广播等形式告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 3 月 26 日至4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工作中排查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部门的横纵向联合,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片,规范一片。
3、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 1 日至 5月10 日)。各部门对在开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职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解决,不留隐患。
(二)加强统筹协作。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信息互通渠道,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渠道,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管理,提升诚实守信意识。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和成果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及时报送信息。于 2023年 5月 10 日前,各单位将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总结(附不少于5张工作开展相片)及附件 1、附件2(附件1、2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填报)报乡食品安全办。联系人及电话:贾斌斌,0772-5120799。电子邮箱:srscjdgls@163.com。
附件:1.四荣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自查下架明细表
2.四荣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四荣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自查下架明细表
填报单位: 日期: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货值(元) |
备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件2
四荣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2023年 月 日
类 别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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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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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生产单位(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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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位(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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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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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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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食品(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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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责令整改正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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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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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食品违法案件货值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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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罚没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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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处理食品投诉举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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