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镇政复〔2023〕7号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融水黄岭养殖基地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融镇政复〔2023〕7号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融水黄岭养殖基地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龚升壮同志:
报来关于请求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的《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已收悉。经审核,并报请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你使用融水镇东良村寺背屯集体土地0.06466公顷作为生猪养殖项目用地,地点:融水镇东良村寺背屯黄岭。其中生产设施用地0.06296公顷,附属设施用地0.00170公顷。 不得擅自增加用地面积或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如有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由业主自行承担违法责任。
此复!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