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镇政发〔2023〕9号关于印发《融水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融镇政发〔2023〕9号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融水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融水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融水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春燕 镇党委书记
李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冠森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戴儒兵 镇党委副书记
蓝 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阳宗议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 荣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国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李代崧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向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凤 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罗 娜 镇团委书记、党政办主任
蓝正荣 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梁 平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亮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廖 群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勇前 镇财政所所长
潘雪民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董 理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王 伟 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 敏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文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蓝海军 镇林业站站长
吴日忠 镇卫生院院长
李广昌 融水司法所所长
韦意达 融水城南派出所所长
潘俊彤 融水城北派出所所长
肖明富 融水城东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蓝 坚(兼),副主任罗 娜(兼)、梁 平(兼)、韦 亮(兼),联系电话:0772-5137605、0772-5122493。
二、2023年全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融水区域主要降雨特征值表》所提供的降雨资料预测,暴雨多出现在4—8月份,占全年暴雨总数的87%,以6月份最多,7—8月份次之。因此,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
根据我镇的地理、气象及地质条件,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大致为:
(一)县城范围内及附近村屯等峰林区,不少建筑物依山而建,石山由可溶蚀的灰岩、白云岩组成。由于山坡较陡,山体上各种裂隙发育,岩体的完整性受到破坏后形成危岩,主要地质灾害灾种是危岩崩塌。
(二)融江右岸(特别是侵蚀河岸)的城中社区望江路大南街是河岸崩塌、边岸崩塌的重点防范区。
(三)随着采石场的大量开采、新修各种公路、新建水电项目等人为工程活动的日益加剧,极易引发滑坡、塌岸、地面沉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因此,该类工程项目所在地,同属重点防范区段。
三、主要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总预测
据统计,全镇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威胁人口192户1431人(详见附表)。我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处于临界状态,在暴雨、长时间降雨、洪水、震动或人为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随时可能成灾。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人民政府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和包点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包点责任领导要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对出现险情的,要及时启动预案,在第一时间动员受灾区域人员撤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责任、防治任务落实到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齐心协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责任不落实、防治任务落实不到位、人员不到位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认真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期内,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要做到预防监测责任到人,防范措施到位。
(三)切实加强汛期前险情巡查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村屯要重点巡查潜在重大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废渣堆场及地下开采形成的采空区;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不稳定边坡、孤立岩;旅游景点要重点巡查可能危及旅游安全的不稳定斜坡,危岩;水库周边、河流两岸重点巡查不稳定斜坡。对查出的隐患点,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交通、旅游、建设、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防御预案,并报镇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
在汛期期间,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不间断,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出现险情灾情时,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理,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点及灾区群众的防灾、抗灾、救灾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附件:融水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分队成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融水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及分队成员名单
一、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黄春燕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 李 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冠森 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长:戴儒兵 镇党委副书记
蓝 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阳宗议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唐 荣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国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李代崧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向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凤 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戴文同 镇四级调研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罗 娜 镇团委书记、党政办主任
梁 平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廖 群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勇前 镇财政所所长
董 理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文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广昌 融水司法所所长
吴日忠 镇卫生院院长
韦意达 融水城南派出所所长
潘俊彤 融水城北派出所所长
肖明富 融水城东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二、应急处置救援队成员
队 长:何冠森
副队长:蓝 坚 、阳宗议、戴文同
成 员:唐荣、何国栋、李代崧、李向荣、凤文、蓝正荣、侯佳福、潘绍林、樊伟荣、王建文、龙进、梁平、罗寰、韦亮、龙贵、周家和、梁雄波、潘明章、董振全、杨潇、贾鹏、肖明富、潘俊彤、韦意达、梁勇前、廖群、吴日忠、李广昌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村(居)委会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