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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镇政发〔2023〕8号关于印发《融水镇2023年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27 17:00    |  作者:

融镇政发〔20238

融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镇2023年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融水镇2023年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镇人民政府

2023427

融水镇2023年地质灾害突发性应急防御预案

融水镇地处融水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融江河穿镇而过。地形为平原山地,地质结构复杂;危岩悬空、地面塌陷、山体崩塌、洪水泡蚀,地质灾害易发。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各级关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精神,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实行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机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目标及总体情况

工作目标:通过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达到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总体情况:全镇地质灾害易发区为8个行政村(居)委2所中学共19个隐患点,受威胁户数19214315易发区受威胁6637(详见融水镇2023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融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挥:黄春燕   镇党委书记

指  长: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冠森   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长:戴儒兵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阳宗议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组织委员

何国栋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人大副主席

李代崧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向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罗   镇团委书记、党政办主任

蓝正荣   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勇前   镇财政所所长

潘雪民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文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蓝海军   镇林业站站长

吴日忠   镇卫生院院长

李广昌   融水司法所所长

韦意达   融水城南派出所所长

潘俊彤   融水城北派出所所长

肖明富   融水城东派出所所长

各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罗娜(兼)、(兼)(兼)联系电话:0772-51376050772-5122493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了解灾情险情,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镇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配合开展防灾救灾、救治伤员、转移灾区群众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成立各应急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 信息宣传组:由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人大副主席何国栋同志任组长,苏融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全体人员组成。

职责:收集、统计相关灾情及抢险救灾信息及数据;撰写抢险救灾进展情况通报、汇报材料;制作宣传资料、板报等。

2. 应急抢险救援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蓝坚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代崧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镇政府、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站、融水司法所、融水城南派出所、融水城北派出所、融水城派出所等单位抽调人员及发生地质灾害的村(居)委会干部、应急民兵等组成。

职责:救援被困群众;组织群众紧急撤离;组织排险救灾。

3. 调查监测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蓝坚同志任组长,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韦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员、隐患点监测员组成。

职责:设立测量标志,每隔1小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医疗救护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凤文同志任组长,镇卫生院院长吴日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镇卫生院、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设立医疗救护点,分发药品;负责地质灾害区消毒及防疫等工作。

5. 交通治安管理组:由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阳宗议同志任组长,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梁平同志任副组长,从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融水司法所融水城北派出所、融水城南派出所、融水城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及时与县级交通管理部门对接汇报,争取支援;负责地质灾害区现场临时交通管制、疏导;负责地质灾害区现场治安及维持秩序等工作。

6. 后勤保障组: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向荣同志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廖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以及相应的村(居)委会干部组成。

职责:负责与县级民政等部门对接汇报,争取支援;设立若干安置点,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分发救灾物资,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三)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速报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四)加强事故应急抢救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组织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事故现场的抢救工作。

1.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地质灾害报案后,要根据事故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工作组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抢救,组织人员安全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由指挥长统一指挥,各有关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行动,服从指挥长的命令和调遣。

(五)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融水苗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二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当地灾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包点防灾责任人及监测人员进行巡查、加强监测;达到四级时,应加强监测,加密采集数据信息,预备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达到五级时,镇领导带班,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应急分队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本预案即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始。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水镇党政办公室                        2023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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