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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发〔2023〕14号 和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睦镇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和睦镇

发布日期: 2023-03-24 15:25    |  作者:

和政202314


和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和睦镇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易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现将《和睦镇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睦镇人民政府

2023321



和睦镇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易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易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事发地人民政府对易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二、地理位置及特征

古顶洲上新村屯地段,位于和睦镇北面融江边,距和睦镇政府所在地约10公里。屯后是大土岭,规模约500立方米,该地段的23人居住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近几年来,曾有小规模滑坡情况发生。

三、易发区地质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易发区地质灾害预警

镇政府、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应会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电信、广电等单位加强易发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出现易发区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易发区灾情、险情报告

易发区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现易发区地质灾害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必须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灾害成因,发生中型级别以上的地质灾害,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易发区地质灾害报告内容包括:易发区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构成的直接损失,可能的间接损失及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等。

四、易发区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小组,其成员为:

组 长:杨勇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银敏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欧贵源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 跃 副镇长

成 员:王开春 镇民政办主任

覃超林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雪芬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粟 鲁 和睦派出所所长

莫继宁 镇财政所所长

曾宪锋 镇卫生院院长

龙仁刚 古顶村支书、主任

(二)当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前兆或险情情况时,监测人可采用较为便利的方式进行预报、预警,如广播通知、哨音提醒。尽快将临灾信息告知受威胁的群众,并马上向镇政府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镇政府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有效控制灾情。

民政办、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在发生易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后,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电信、广电等部门负责易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预报预警信息传递,保证信息传递顺畅。

镇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分队,在灾情发生后,立即赶赴灾情现场,尽最大努力疏散受害群众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转移避让场所及撤离线路图











附件

古顶村洲上新村屯滑坡地质灾害转移避让场所

及撤离线路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和睦镇党政办公室 20233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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