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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发〔2023〕25号 怀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怀宝镇乡村治理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清单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怀宝镇

发布日期: 2023-11-24 09:05    |  作者: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怀宝镇乡村治理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清单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怀宝镇人民政府

                                                2023117


怀宝镇乡村治理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

“清单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自治区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减负措施清单和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四个清单”)(桂民发〔202237号)和(柳民发〔202320号)得到有效措施,按照《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2023年面上改革任务>的通知》(融改革发〔2023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加快推广运用“清单制”乡村治理典型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度年内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清单制”推广运用

 二、组织领导

 组廖映姿镇党委书记

 欧戴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韦彦波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创龙  镇党委副书记

 潘克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俊锋镇党委组织委员

 吴武云 镇党委委员、怀宝派出所所长

 成员:吴鸿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凤珍  镇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

 黄镇妇联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政府报账员

 黄全双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何显云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贾何鑫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陈彦高  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陈泽文 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何家严 林业站站长

 黎启仁 财政所所长

 周询旬 怀宝司法所所长

 莫 怀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刘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垂旺 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村(居)民委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日常相关材料工作,承担乡村治理“清单制”推广日常工作。该工作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标准要求

行政村(或社区)两委制定4 张清单并公示公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指导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措施清单。

每个清单编制 1 套具体运行流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指导清单应当明确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操作流程、责任追究等细节,便于群众按图办事、干部按图履责。

)各村(社区)配套1套违规处理办法。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对不按清单明确的事项行使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予以有效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各村(社区)要主动发挥作用,协调各帮扶单位积极参与,提供资源支持,推动清单制有效推广。

(二)加强探索创新。各村(社区在推广清单制工作中, 要积极创新,探索将清单制与乡村治理乃至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使其成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助力。要加强探索的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典型的挖掘,及时向外宣传、向上推荐。

(三)加强监督考评 自治已将清单制推广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指标,镇人民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将不定期到有关村(社区)抽查,将清单制推广情况纳入评估考核指标

附件:2023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怀宝镇党政办公室                                          2023117日印发


附件

2023新增10个行政村(社区)表

序号

行政村(社区)

1

永和村

2

喷沟村

3

九东村

4

盘荣村

5

河村村

6

聘洞村

7

洋洞村

8

民洞村

9

中寨村

10

中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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