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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政发〔2023〕7号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拱洞乡“清明节”“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拱洞乡

发布日期: 2023-03-21 18:00    |  作者:

拱政发20237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拱洞乡“清明节”“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拱洞乡“清明节”“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3321

拱洞乡“清明节”“三月三”期间森林防火

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野外用火急剧增加,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从严落实责任

各村、直有关单位要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懈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村书记负责制、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

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等“六条防线”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对于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加看守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村、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横幅、标语、车辆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防火: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倡导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拱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33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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