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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政发〔2022〕2号 拱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拱洞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拱洞乡

发布日期: 2022-03-24 16:00    |  作者:

拱政发〔20222  

拱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拱洞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

现将《拱洞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拱洞乡人民政府         

2022324    

拱洞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柳州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柳办〔202146号)和《融水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融办〔202152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设立三级田长及三级田长办

(一)三级田长及职责

三级田长:乡党委书记石荣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治。

三级副田长:乡党委副书记蓝斯亮,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马羿芝,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胡常飞,副乡长王世军

级田长职责:对本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统筹部署工作,确保完成本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坚决采取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对下一级田长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健全基层农田管护队伍,依法组织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级副田长职责:为本落实田长制直接责任人,协助级田长研究制定本落实田长制相关政策,指导、协调、督促下一级田长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汇报重大事项。监督本田长制执行情况,对田长体系建立、督导检查、监督考核等整体工作负分管责任。

(二)级田长办及职责

级田长办设在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级田长办主任:

王世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级田长办组成人员:

罗治富   乡党委组织委员

潘梅坐   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拱洞派出所所长

滚政红   拱洞司法所所长

廖振清   财政所所长

贾世良   乡综治办专职干事

叶太光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石庆成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胜和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蒙江河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蒙有坚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小森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级田长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田长制日常事务。

2.负责组织开展田长督导制度,协助级田长督促下一级田长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田长制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级田长办可向级田长或副田长申请召开全田长制工作推进会。

3.负责做好级田长的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4.负责做好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5.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完成耕地撂荒治理任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农村新增宅基地和建房审批,落实设施农业用房管控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卫片监督和土地卫片执法,加大执法督察力度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等要求,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配合做好耕地质量保护,防治耕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与生态红线以及有关政策的衔接防止耕地污染。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移交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田长制工作机制

实行以田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由田长负责组织领导、调度督导,会议协调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分级报送信息、监督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

1.田长调度督导制度。级田长对级田长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指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听取级田长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级田长或副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级田长可委托级副田长召开调度会,开展督查指导。

2.信息报送制度。三级田长办每年年底前须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三级田长。根据工作需要向上一级田长办报送工作建议、本级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等。

3.监督考核制度。三级田长办对级田长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和年度考核,将监督评价、考核结果作各村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推进田长制速度快、工作效果好、成绩突出的村、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严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主要任务分解

(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1.按照中央、区、市、县部署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协调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统筹城乡空间格局,紧密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逐级分解好相关规划目标,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数据库并落实到地块。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为农业规模化、现代化打好基础。

2.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实体边界并建立数据库,落实到地块。

3.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更新、补充设立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

(二)强化农田管护

1.向社会公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范围界线,在重点区位设置田长制标志牌,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乡镇公开乡、村两级田长、副田长、网格员的保护范围及举报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落实耕地卫片监督和土地卫片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污染耕地、破坏地力和毁坏农田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建立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厘清责任边界,建立查处工作流程,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对重大典型案例以直接立案、联合立案、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推动建立拆除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强制执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乡级监管、村级管护,以行政村(社区)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实行村级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建立巡田制度,开展行政村(社区)耕地日常巡查检查,明确巡田责任、方式、频次等要求,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巡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耕地情况。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制度,推动各级田长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内农田保护利用情况。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的后期管护核查,落实不实项目整改,确保耕地真实可靠。依法依规对占用耕地的违法用地、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等进行复垦复耕,恢复种植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组织补办用地手续。

4.建立健全土地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工作,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及时核查举报线索。

5.加强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指导力度,健全完善激励机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执法保障。

(三)加强农田建设

1.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以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兼顾生态景观功能为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要求,通过“小块并大块”集中连片耕地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提升农田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

2.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着力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增违挂钩”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土地整理方案,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用地中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和开发次序逐步进行调整,积极稳妥优先推进将平原宜耕区域内的林地、园地等恢复整理为耕地,实现空间置换,布局更加合理。

(四)引导农田利用

1.杜绝耕地撂荒,加强耕地撂荒监管,定期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制定治理方案,分类施策,加大推进耕地治理力度,引导监督恢复耕种,坚决止住新增,消化存量。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监督承包后土地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和保护。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确保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粮食生产。

2.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严格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指导和监督有关用地单位合法合规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科学引导、优化各类建设选址,避免占用耕地,特别是布局集中连片的和水田等优质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从源头上减少占用耕地。

3.依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监管,合理确定耕地在农业内部的用途,建立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制度,监测耕地利用和种植变化情况,严格规范耕地上的种植养殖活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防止破坏耕作层。

4.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强化统筹安排和日常监管,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

5.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

三、工作推进时间表

(一)按自治区、市部署要求完成人员、机构设置(截至20223月底)

三级田长办统筹级层面有关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三级田长人员、机构设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各同步研究制定本行政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切实压实责任,按要求设置田长网格员。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办。三级田长办收集、汇总全田长制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报上级田长办。

(二)耕地保护田长制体系启动运行(截至20233月底)

2022年上半年,由三级田长召集,开展年初工作计划部署调度会,听取级田长汇报本行政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出台拱洞乡田长制工作具体考核办法;20233月底前,由三级田长召集,开展年末工作总结调度会,听取级田长汇报年度本行政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履职情况,通报全田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全田长制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按照田长职责及田长制工作机制要求,开展田长制相关工作。乡、村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三)耕地保护田长制体系全面运行(20234月起)

严格执行田长调度督导、信息报送、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各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实际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调整优化制度责任体系、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措施;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抓落实。根据前期工作、实践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完善田长制的体制机制。全形成运行有效、自我完善的田长制体系。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作为落实田长制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责任主体,把全面推行田长制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抓好“三农”工作和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把执行落实好田长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合力量,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二)落实责任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协调联办的共同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列出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各部门互相提供必要的工作信息,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度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验收通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实施田长制工作机制所需人、财、物保障,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所需各项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三级田长办负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全全面推行田长制,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耕地保护奖励资金和年度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用于落实耕地保护相关措施。加强各类涉农资金补贴奖励监管,限制补贴对象和范围,缓解农业、林业等产业发展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矛盾。

(四)加强宣传引导。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有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和监督田长制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拱洞乡党政办公室                         2022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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