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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政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滚贝乡

发布日期: 2023-07-19 09:00    |  作者:


滚政发202317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3719

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学生暑期长时间因学习压力较低、活动范围扩大、自主活动时间增多产生的安全风险,强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方联动,努力实现暑假学生安全防得牢、管得住、盯得紧、降得下、不出事的总体目标,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融政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防范学生溺水攻坚行动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水域面广点多线长,高温持续时间久,学生居住分散,留守儿童量大,防范难度大,需要全面筑牢防线。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辖区内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各行政村要严格抓好具体落实,村“两委”实地开展巡查,强化过程管理,抓好危险水域网格化巡查、学生网格化管理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危险水域网格化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各行政村要压实水域巡查公益岗的巡查责任,切实做到每日午后到傍晚至少巡查3次,及时发现劝阻独自在水边玩耍或下水游泳的学生,并记录作为监控重点对象。各行政村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督促指导,确保危险水域一牌一杆一绳一圈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完好,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到位。

(三)严格落实学生的网格化管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防溺水管理责任网,落实任课老师一对多联系名单,加强家校联系。强化以自然屯为单位,组建本校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加强学生之间互相监督提醒。要及时把学校重点关注的学生名单发送学生所在行政村村委会,共同督促学生监护人加强监护。各行政村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制定花名册,建立监管清单,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落实一对一”“多对一的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落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严格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网格员进屯入户,对学生及监护人开展1次防溺水教育,确保户户全覆盖。学校组织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指导和提醒家长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学校要利用信息平台、班级微信群等沟通渠道,每周至少发送防溺水安全提醒2次,学校教师按照防溺水管理责任网分工,每周对重点学生以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监护人1次,强化督促提醒。以行政村为单位,利用气象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开展提醒。

二、开展学生低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开展学生低龄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治理。不满 12 周岁骑自行车上路,不满 16 周岁骑电动车、酒驾、超速、超载、飙车、翘车头等现象是常见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暑假期间更为突出,派出所务必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派出所每周至少开展1次针对学生交通安全路面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不16周岁骑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等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学生晚上酒后驾车、飙车、翘车头炫技等现象,不定期开展检查行动。

(六)集中开展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校派出所行政村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提醒家长管好车辆、约束孩子。派出所要将交通违法学生抄告给学校,由学校组织交通违法学生观看典型案例视频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加强教育监管。

三、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排查整治行动

(七)加强重点学生的排查管理。校园欺凌、暴力侵害等涉生涉校违法案件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也极易引发舆情事件。派出所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KTV 等行业场所的抽查和日常检查,督促网吧、娱乐服务等场所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落实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不定期夜间抽查,一经发现违法经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行业场所。行政村学校、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公室、宾馆等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派出所报案或举报。派出所要重点关注和摸排发现欺凌霸凌等线索,逐一认真核查,及时开展处置。要采取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方法措施进行教育矫治,对情节轻微、不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按照以学校处置为主的原则,联系学校开展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派出所应配合学校参与教育训诫。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派出所要依法立案,全面查清案件细节及关联人员。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由学校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及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八)加强重点关注学生的关心关爱。学校、学生监护人、行政村等收到或发现学生欺凌线索,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联系派出所处置。派出所要高度重视涉及学生欺凌警情,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成因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的,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督促监护人开展教育批评,并做好重点盯控,协同学校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学校要加强欺凌霸凌事件涉及学生的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生监护人要提供帮助,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学校要每周开展1次家校联系,督促指导学生监护人加强学生监护,提醒家长开展学生欺凌防范教育,防范处置学生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等问题。行政村要聚焦重点学生群体,定期走访重点学生家庭,落实关爱举措。社会事务办公室、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暑期关爱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保护工作。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集中教育行动

(九)加强重要节点教育疏导。当前,中小学生自残事件呈现多发态势,主要原因是家庭问题、心理疾病、学业压力、违纪被批评等。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每月提1次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不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要提醒家长特别关注考试成绩公布、新学期开学、亲人离别和家庭变故等重要节点学生情绪变化,及时进行疏导化解。班主任要督促家长利用暑假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送医治疗,每周跟踪了解学生情绪。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做好疏导和配合治疗工作,防止情况恶化。

(十)落实社会共同防范责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要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鼓励有需要时拨打求助。学校要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延伸到假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不给孩子安排学科类校外培训。

五、开展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十一)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派出所、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开展针对学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学校强化暑期反诈信息推送,通过家长群推送最新宣传资料,不定期推送学生被骗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督促家长落实学生外出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防止被高薪务工诱骗至境外。

(十二)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校园欺凌、暴力侵害、性侵等涉生涉校违法案件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极易引发舆情事件。派出所学校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发现涉生涉校生命安全、敏感事件、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事)件等舆情,要及时互相通报;派出所要迅速落地核实、查清原因;学校要积极应对处置,防止舆情发酵;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集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对重大舆情,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向上级网信部门请求调控管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贝侗族党政办公室                 20237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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