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滚政发〔2023〕4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滚贝乡

发布日期: 2023-03-21 09:05    |  作者:


滚政发20234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滚贝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3321

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地区超过保质期、三无等问题食品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等行为,进一步清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33212023510,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党政同责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包保机制和监管机制、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的衔接互补、贯通协同,实现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扎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通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扣查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进一步消除

二、重点任务

(一)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料)、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二)查处以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侵权山寨食品,误导消费者;以次充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

(三)以街道、村、屯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无照无证经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违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行为,督促业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诚信经营。

三、工作安排

辖区内,街道、村、屯及校园周边重点区域,涵盖食品批发部、超市小商店、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单位。

调查摸底和宣传引导阶段(2023321日至331日)。以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监管底数为基础,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动员部署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及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登门、村屯广播等形式告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觉下架过期食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41日至430日)。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工作中排查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片,规范一片。

总结提高阶段(202351日至510日)。深入总结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职能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解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统筹协作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信息互通渠道,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抓细抓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行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社会共治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渠道,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管理,提升诚实守信意识要加强整治行动工作和成果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将整治工作中的表格、工作图片食品安全办。联系人:蓝永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贝侗族党政办公室                2023321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