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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政发〔2023〕13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村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洞头乡

发布日期: 2023-06-05 10:00    |  作者:

洞政发〔202313

关于印发《洞头镇村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洞头镇村寨火灾事故应急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3530




洞头镇村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村寨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村寨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村寨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村寨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村寨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村寨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村寨火灾发生后,当地行政村主任及其村“两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寨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五、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村寨经济损失和伤亡人数,村寨火灾分为一般村寨火灾、较大村寨火灾、重大村寨火灾和特别重大村寨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村寨防火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村寨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村寨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村寨防火工作管理站,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镇行政区域村寨防火工作。

(二)扑救火灾指挥

村寨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村寨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村寨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村寨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专家组

镇村寨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专家组由村寨防火、卫生防疫、民政、保险住建部门人员构成,对村寨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七、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村寨火灾发展态势和受威胁村屯房屋密集程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时,村寨防火、消防、民政、卫生医疗等部门启动应急响应,赶赴受灾现场。当地村寨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二)响应措施

村寨火灾发生时,各有关村屯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2.扑救基本原则

先控制、后消灭原则在灭火过程中不能截然分开,控制也是为了灭火,只有首先控制住火势的持续蔓延,才能迅速地扑灭火灾。

3.建筑物火灾的控制

当建筑物一端着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从中间适当部位加以控制;建筑物中部着火时,应从两端控制,以风向下方为主;当发生楼层着火时,应从上下方控制,以上层为主。

4.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险的物品

疏散保护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对不能迅速灭火和不易疏散的物品要采取冷却措施;尽快设法消灭火灾,以消除火势扩大和爆炸的危险

5.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义务消防队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势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运用这一原则,要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

6.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人和物相比,抢救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火势蔓延猛烈的方向和火势蔓延缓慢的方向相比,控制火势猛烈的方向是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等危险的火场区域和没有这些危险的火场区域相比,处置有这些危险的火场区域是重点;火场上的下风方向和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易燃、可燃物品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域是保护和疏散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控制的重点。

(三)现场处置

立即就近组织当地应急队伍和村寨志愿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村屯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村寨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现场处置人员分组村屯义务消防队或镇志愿消防队应分成下列小组参与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平时加强培训演练,防患于未然。

前线(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扑救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扑救行动组负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疏散组负责疏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现场警戒组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后勤保障组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机动组听从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四)火场清理

村寨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村屯社会治安管理,防止扑救火灾时不法分子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村寨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七)应急结束

在村寨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后期处置

1.火灾调查

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村寨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向镇人民政府提交调查报告。

2.善后处置

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善后工作,抚慰伤亡者家属。对因扑救村寨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灾后重建

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保证灾民基本生产生活;保险部门及时开展理赔工作;卫生部门对伤病员救治和消毒防疫;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起火原因调查和维护受灾村屯治安稳定;村寨防火部门及时修复受损的防火设施,发改部门及时申报项目;财政部门及时调拨救灾资金;住建部门做好重建规划,组织项目资金建造耐火级别较高、符合民族特色的住房。

4.工作总结

当地村寨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村寨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村寨防火指挥部向镇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综合保障

1.队伍保障

扑救村寨火灾以村屯志愿村寨消防队、乡镇义务消防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2.通信与信息保障

当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村寨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村寨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3.物资保障

村寨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村寨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村寨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加强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发挥作用。

4.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村寨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村寨防火所需支出。

附则

一、灾害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镇村寨防火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各村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村寨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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