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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补助】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来啦,快来申请吧!

来源:融水县洞头镇

发布日期: 2021-12-20 09:10    |  作者: 网管中心





一、政策依据


《自治区人社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高铁/动车二等座、全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按前往务工地的车票凭证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年。



三、申报材料


(一)《融水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附件1);
(二)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可发照片咨询);
(三)广西区内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高铁/动车二等座、全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车票凭证或有效支付凭证;
(五)外出务工佐证材料,当年劳动合同、当年工资单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所在企业务工地帮缴社保参保证明、企业务工证明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咨询方式:洞头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0772-5898590。
如无特别说明,交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到2025年,每年可以申请一次,大家记得留好车票呦!

附件1.融水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2.融水县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花名册

附件3.企业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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