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0〕 8号关于印发《洞头镇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洞政发〔2020〕 8号
关于印发《洞头镇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洞头镇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洞头镇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
外出务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柳政办〔2020〕12号)和《融水县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融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我镇专项行动工作,助力我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脱贫致富,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及目标任务
围绕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按照“应出尽出、愿出尽出”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准收集务工意愿、精准提供岗位信息、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我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期间完成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35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3500人)。3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5%以上,4月底完成85%以上,5月底完成98%以上。(各行政村目标任务具体详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洞头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曼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钟 英 镇人大副主席
刘 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韦 克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在忠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贾 钰 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杜新校 镇财政所所长
周天威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两委干部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开展。主任由李在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贾钰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各行政村每天按照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转发的企业用工信息通过张贴、微信、广播等方式发布,发布后以张贴图片、微信截图的形式打印存档,并按照每天发布的企业用工信息每天打印按月装订成册,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的工作台账。
(二)利用终端机平台实现就业。各行政村落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熟悉终端机平台操作说明宣传推动平台,在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指导下,利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在专项行动期间帮助10名以上人员实现就业,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三)入户调查采集务工各类信息。各行政村以分屯包干的形式,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帮扶干部入户认真采集劳动力务工各类信息。
1. 针对已实现就业的劳动力(统计对象包含:乡镇内、县内、县外区内、区外),采集相关信息填写好《融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附件5)。
2. 针对未实现就业的劳动力,各村要以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发放的用工信息平台公众号资料在各屯发布,及时入户将企业用工信息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专项行动期间推送岗位6次,推送后登记填写好《融水县农村劳动力岗位推送登记表》(附件6),并做好有求职意向的人员登记(附件4)。对未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包屯包户制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每周通报制,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务必做到按期按进度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各村每周五上午之前务必按时上报附件2—5(4个表格)至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2—5898590。
附件:1. 洞头镇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2.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表
3. 发布用工信息汇总表附件
4. 个人求职意向汇总表
5. 融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
6. 融水县农村劳动力岗位推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