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发〔2020〕4号 关于调整充实洞头镇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洞政发〔2020〕 4号
关于调整充实洞头镇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融扶领办〔2020〕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洞头镇扶贫小额信贷联合清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曼生 洞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健 洞头镇副镇长
姚韦政 洞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 克 洞头镇党政办副主任
杜新校 洞头洞头财政所所长
蒙扬宁 洞头司法所所长
贾 钰 洞头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韦志章 洞头镇扶贫站信息员
石记伟 洞头信用社主任
成 员: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全镇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扶贫站,由贾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898098。镇纪委监委、镇扶贫站、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各行政村要密切配合,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履行扶贫小额信贷还款义务,通过加强普法教育、行政司法、落实到帮扶人)等各种途径,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规范贫困户还款行为。要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人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起诉和曝光,开展联合惩戒,提高震慑力,防止负面效应。要强化问责倒逼,确保我镇扶贫小额贷款全部如期清缴收回。
洞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洞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