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政发〔2023〕69号大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浪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大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大浪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厂企: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浪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廖克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梁 林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中华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阙清香 镇党委组织委员
罗敏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覃恩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陶洁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运龙 市场监管所所长
廖克多 镇派出所所长
杨孟龙 镇卫生院院长
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罗丽梅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曹灵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黄代征 镇中心小学校长
姚宗光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明春 大浪镇上里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太刚 大浪镇桐里村民委员会主任
潘 伍 大浪镇潘里村民委员会主任
荣成龙 大浪镇大新村民委员会主任
骆 强 大浪镇大安村民委员会主任
韦盛秋 大浪镇大德村民委员会主任
吴 方 大浪镇竹桥村民委员会主任
潘海兰 大浪镇麻石村民委员会主任
梁高远 大浪镇河口村民委员会主任
贾安和 大浪镇高培村民委员会主任
龙怀婷 大浪镇河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镇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提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起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文件签阅、索引归档工作。
三、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工作,检查、考核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工作的情况,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统计、汇总、上报,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上报和编发信息工作。
五、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研究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的工作,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六、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在大浪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运龙同志兼任;同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浪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