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政发〔2023〕66号大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大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度中秋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秋节庆及节日期间,全面检查治理各行业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安全生产基础,通过大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居)、镇直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安全生产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为进一步做好中秋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贾翠琴 镇党委书记、武装部政治教导员
廖克广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理文 镇人大主席
黄榜乐 镇党委副书记
王忠林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贾中华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阙清香 镇党委组织委员
凤 兰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罗敏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覃恩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陶洁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姚宗光 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朱素娟 镇党政办主任、镇团委书记
韦 梓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靖雯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运龙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丽梅 镇公共文卫和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覃福贵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群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文银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贾胜民 镇三大纠纷调处办主任、法律服务所长
曹灵鲜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民政办)主任
骆启胜 镇林业站站长
廖克多 镇派出所所长
王国强 镇财政所所长
方海荣 镇司法所所长
黄代征 镇中心校校长
黄宏智 白云供电所(大浪镇联络员)
杨景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
杨孟龙 大浪镇卫生院院长
覃蒙慢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专职消防救援队)
各村(社区)主任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检查范围:全镇所有村屯、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村寨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及冶金、木材加工、水利、电力、旅游、学校、渔业船舶、供电、供气、供水等。
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渡口、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本村(居)、本系统、本单位的重点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
(一)公共安全监管
镇组织联合执法队,以超市、宾馆、饭店、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继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四)燃气安全监管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辖区内供气企业开展检查,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供气企业责任。
(五)食品安全监管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组织对全镇饭店、单位食堂、农家宴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六)校园安全监管
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心校、幼儿园、午托等单位及机构,全面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监督各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行为。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交通安全监管
镇派出所、镇交通管理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假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的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负责通村(组)公路上行驶的机动农用车辆安全检查。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套牌、假牌、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关口。
(七)消防、村寨防火的检查
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码头、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地、木材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村寨消防重点检查村寨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防火安全检查;是否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训练、演练;是否落实村民防火公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四种人”(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经常酗酒人员、孤寡老人)档案并明确专人监管;是否坚持户户联防、鸣锣喊寨、火灾报警及防火巡查;柴草是否乱堆乱放;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和乱接乱拉现象;消防供水系统是否完好,消防水池(高位和一般)是否蓄水;消防机动泵是否能正常使用;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演练;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村寨消防档案的建立完善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殊要全面落实部门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细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严格仔细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好自纠自查工作,尤其是对重点部位和以前没有检查到的薄弱环节,要实现纵向究竟,横向到边。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逐级排查,逐级落实,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要坚持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准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催促整改结果。
要实行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对长期得不到整改又没有监控措施的重大隐患,依法坚决停产整顿,直至取缔关闭。
(三)严格责任追究。我镇将进一步严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责任追究,对疏于治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追究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虽未造成较大以上事故,也要依法以纪严厉处理。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大浪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