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政发〔2023〕57号关于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大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浪镇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大浪镇行政调解工作。
(二)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行政调解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二、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贾中华 大浪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方海荣 大浪司法所所长
廖克多 大浪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柳芳 大浪镇团支书记、党政办主任 余富德 大浪镇信访办主任、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粟宇苗 大浪镇妇联主席、党政办副主任
贾胜民 大浪镇三大纠纷调处办主任、
法律服务所所长
姚宗光 大浪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灵鲜 大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韦 凯 大浪司法所干警
韦仕东 大浪司法所协警
杨景甜 大浪镇综治办专干
骆启胜 大浪镇林业站站长
黄代征 大浪镇中心小学校长
杨孟龙 大浪镇卫生院院长
龙怀婷 河口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 忠 河口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王晓波 河口社区副主任、团支书
黄爱华 河口社区副主任、妇联主席
潘海兰 麻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蒙家亮 麻石村党总支副书记
蒙家迪 麻石村副主任、团支书
陆杨芳 麻石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盛秋 大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龙 德 大德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仕良 大德村副主任、团支书
覃 艳 大德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太刚 桐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邓春娥 桐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何春苗 桐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世引 桐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杨明春 上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唐志海 上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世保 上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韦春宇 上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潘 伍 潘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韦宝国 潘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杨 艳 潘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邓世雄 潘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骆 强 大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应花 大安村党总支副书记
玉春艳 大安村副主任、团支书
兰新梅 大安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梁高远 河口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尚平 河口村党总支副书记
蒙慧鲜 河口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梁 军 河口村副主任、团支书
吴 方 竹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覃 诗 竹桥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玉敏 竹桥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覃丽敏 竹桥村副主任、团支书
荣成龙 大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贾庆学 大新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世平 大新村副主任
陈妹秋 大新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马阶同 大新村副主任、团支书
贾安和 高培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韦忠良 高培村党总支副书记
贾文刚 高培村副主任、团支书
杨成胜 高培村副主任
贾梅面 高培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贾明华 高培村党建信息员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方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大浪镇党委、政府及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任务,根据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平公正化解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积极、及时地履行调解职责,加强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要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隐患。
(五)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行政调解中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行政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六)要做好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浪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