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浪政发〔2023〕57号关于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大浪镇

发布日期: 2023-06-09 10:20    |  作者:

大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浪镇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通过劝导、说服、教育等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浪镇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大浪镇行政调解工作。

(二)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行政调解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二、行政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贾中华 大浪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方海荣大浪司法所所长

        廖克多 大浪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柳芳大浪镇团支书记、党政办主任           余富德大浪镇信访办主任、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粟宇苗 大浪妇联主席、党政办副主任

贾胜民 大浪镇三大纠纷调处办主任、

法律服务所所长

姚宗光大浪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灵鲜大浪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大浪司法所干警

        韦仕东 大浪司法所协警

        杨景甜 大浪综治办专干

        骆启胜大浪镇林业站站长

黄代征大浪镇中心小学校长

杨孟龙大浪镇卫生院院长

龙怀婷河口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河口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王晓波河口社区副主任、团支书

黄爱华河口社区副主任、妇联主席

潘海兰麻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蒙家亮麻石村党总支副书记

蒙家迪麻石村副主任、团支书

陆杨芳麻石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盛秋大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大德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仕良大德村副主任、团支书

大德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太刚桐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邓春娥桐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何春苗桐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韦世引桐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杨明春上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唐志海上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世保上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韦春宇上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潘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韦宝国潘里村党总支副书记

潘里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邓世雄潘里村副主任、团支书

大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应花大安村党总支副书记

玉春艳大安村副主任、团支书

兰新梅大安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梁高远河口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尚平河口村党总支副书记

蒙慧鲜河口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河口村副主任、团支书

竹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竹桥村党总支副书记

韦玉敏竹桥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覃丽敏竹桥村副主任、团支书

荣成龙大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贾庆学大新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世平大新村副主任

陈妹秋大新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马阶同大新村副主任、团支书

贾安和高培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韦忠良高培村党总支副书记

贾文刚高培村副主任、团支书

杨成胜高培村副主任

贾梅面高培村副主任、妇联主席

贾明华高培村党建信息员

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方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大浪镇党委、政府及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任务,根据矛盾化解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到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尊重公序良俗,坚持公平公正化解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积极、及时地履行调解职责,加强本级行政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要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隐患。

(五)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行政调解中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行政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六)要做好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大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浪镇党政办公室                      202368日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