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

白政发〔2023〕13号关于印发《2023年白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白云乡

发布日期: 2023-03-22 19:00    |  作者:

关于印发2023年白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将《2023年白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云乡人民政府        

                           2023322

2023年白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1.成立白云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韦玉珍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卢云锋  派出所所长

             凤青友司法所所长

  员:荣建成、韦彩梅、韦红云、韦奇辉、沈玉莲,中小学校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儿童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乡民政办,由荣建成同志任主任,韦彩梅副主任韦红云民政助理,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2.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站设白云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

(二)家庭和社会职责

1.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学校等现有资源,加强社区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每季度开展 1法制宣传、法制进校园等活动,倡导平安校园建设。

2.建立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登记指标和分级干预措施,明确不同风险等级家访频率,并做好家访情况记录。

3.定期维护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标志。

4.建立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定期为特殊儿童送教上门等服务活动。

(三)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

各村儿童主任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至少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乡督导员一名。未成年人数量较多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增配力量优先由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妇联主席担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相关服务场所管理,配合乡和村民委员会调动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四、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村干部具体负责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务。

(三)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