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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23〕20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6-05 17:45    |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抓好生态护林员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管护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融林字〔2022〕56号)文件精神,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培训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6月5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培训方案

为切实抓好生态护林员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管护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融林字〔202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护林员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巡护技能、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巡护安全知识、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方式,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森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护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二、培训的原则

(一)坚持上课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重点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培训方式

(一)组织学习。召开培训会的方式,组织生态护林员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

(二)技术培训。林业技术人员对生态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巡山安全、信息报送技术培训。

(三)开展经验交流。生态护林员在培训会上相互讨论,交流经验。

(四)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涉及林业工作的其他培训。

四、培训地点

根据生态护林员分布实际情况,结合交通和工作需要等条件,培训地点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议室或临时定点。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3年1月至12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另行通知)。

六、培训对象

2023年所聘全体生态护林员。

七、培训规模

培训总规模为2000人。

八、培训内容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 掌握巡护技能、 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巡护安全知识、信息报送和巡护记录书写、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安装与使用。

九、组织实施

(一)县级年内开展2次以上培训,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乡(镇)级年内开展2次以上培训,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级培训由第三方组织师资力量按方案进行授课;乡(镇)级培训的则由乡(镇)安排。

(三)严格培训管理,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参训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十、培训经费

(一)经费来源

县级培训经费,从《关于给予关于给予解决2023年度生态护林员购置简易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培训资金的请示》(融林请〔2022〕185号)文的资金中使用支出。

(二)支付方式

培训结束后由林业局核验培训结果,双方共同确定确认。

1.参训补贴每人每次50元由林业局以实际数,通过“一卡通”支付给参加培训学员。

2.其他费用按人均70元/人次(包含交通午餐补贴、培训场地费用、师资费用等)由林业局以实际数支付给第三方培训机构。2023年度培训2次共计预算480000元。

3.乡(镇)级培训经费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十一、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编发培训简报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培训情况进行报道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资源管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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