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生态护林员培训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05-20 17:30    |  作者: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抓好生态护林员培训,提高护林员的管护能力,结合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护林员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融林字〔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正文共分为十一部分,分别是培训目的、培训的原则、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规模、培训内容、组织实施、培训经费、培训结束后,及时编发培训简报。

第一部分: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巡护技能、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巡护安全知识、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方式,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森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护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第二部分:培训的原则。

(一)坚持上课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重点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三部分:培训方式

(一)组织学习。召开培训会的方式, 组织生态护林员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二)技术培训。林业技术人员对生态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巡山安全、信息报送技术培训。(三)开展经验交流。生态护林员在培训会上相互讨论,交流经验。(四)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涉及林业工作的其他培训。

第四部分:培训地点。

根据生态护林员分布实际情况,结合交通和工作需要等条件考虑,培训地点为各乡镇、村委会议室和临时定点。

第五部分: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确认。

第六部分: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生态护林员。

第七部分:培训规模。

培训总规模约1900人。

第八部分:培训内容。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 掌握巡护技能、 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巡护安全知识、信息报送和巡护记录书写。

第九部分:组织实施。

(一)县级年内开展2次以上培训,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乡镇级年内开展2次以上培训,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二)县级培训由第三方组织师资力量按方案进行授课;乡镇级培训的则由乡镇安排。(三)严格培训管理,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参训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第十部分:培训经费。

(一)经费来源。(二)支付方式。

第十一部分:培训结束后,及时编发培训简报。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培训情况进行报道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资源管护氛围。

    第十二部分: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香山路21号,电话:0772-5122534,邮箱:rsxlyj@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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