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11-17 12:10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原县政府大院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拱城街17号9栋的房改房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土地面积159.12m2,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将拟确权的结果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土地有关资料到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8号之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属有效,我局将按法定程序准予办理土地确权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图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经办人:
审核人:
公告结果:2023年12月29日公告期满,无人对公告结果提出异议,土地权利有效,准予办理登记确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