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7-09 16:00 | 作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19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及带动就业补贴,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公开、透明、公正原则,向社会公示申请补贴企业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符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的企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公示期: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与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监督电话:0772-5126553。
附件:2024年融水县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
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