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解】融政办发〔2023〕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 编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2 16: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

编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以及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印发〈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17号)和《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融政办发〔20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融水县实际编制《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编纂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印发〈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柳政办〔202217号)、《关于印发〈柳州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62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2244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融政办发〔202247号)等文件规定编制。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二十大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方志力量。

(二)总体目标。

在第三轮修志规划工作期限内,全面完成《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编纂工作任务。使地方志书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主要任务。

任务期限内高质量完成《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编纂出版。

三、编纂进程和把控要点

(一)资料收集和整理。

1. 时间安排。具体任务目标为:2023年完成20062012年资料收集整理,2024年完成20132019年资料收集整理,2025年完成20202025年资料收集整理。

2. 收集范围。收集整理的资料为所有入志资料。

(二)初稿编撰和全稿汇纂。

1. 初稿编撰。20261月起,初稿形成后于202612月以前送交至县委史志研究室(县志编辑部),此后根据修订意见修订志稿,直至成稿质量基本达标。

2. 全书汇纂。202712月前总纂全书成稿。

(三)志稿评议和审查验收。

1. 志稿评议。20286月前召开本志全稿评议会议。

2. 志稿审验。县志全稿经过评议后的全面核改修订形成送审稿,于202912月前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对全志送审稿进行审查验收。

(四)出版发行。

2031年年底前完成本志公开出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将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修志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对第三轮修志工作的宣传,加强修志工作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执行不力、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经费保障。

《融水苗族自治县志(20062025)〉编纂所需经费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要求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规使用。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中共融水县委党史县志研究室,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电话:0772-5126636,邮箱:rsx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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