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11-22 17:45 | 作者: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促进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制定依据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1〕46号)及《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办〔2021〕52号)
二、主要内容
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加强领导。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确定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
按照田长制工作要求,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耕地保护田长制办公室,明确田长制自然保护地工作职责,梳理自然保护地在耕地保护中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进一步防止新增占用耕地造林。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
加强自然保护地内耕地保护。(二)加强造林绿化监管。(三)开展常态化地类变更。(四)配合做好残次林开发利用工作。
第四部分:加强领导。
(一)保护地田长及保护地田长制办公室设置。(二)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香山路21号,电话:0772-5122534,邮箱:rsxlyj@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