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3-23319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7日
标  题:
融政发〔2023〕9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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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3〕9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4-27 10: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政发〔20239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

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427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为确保《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推动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主要发展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资源环境、民生改善、生态环境指标五类共27个大项指标,含分项在内共计35项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5项,约束性指标17项。需要各部门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来实现。其中约束性指标是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全力确保完成。(主要指标责任分工见附件)

二、探索新路径,谋划发展新格局

(一)优化布局,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1.县城发展布局。(县发改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文体广旅局配合)

2.规划公园融水布局。(县自然规划局牵头,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融水生态环境局配合)

3.打造提高公园融水认识度。(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融水生态环境局配合)

4.提升规划布局水平。(县发改局牵头,教育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5.优化园区发展布局。桂北林产品精深加工扶贫协作产业园,中国香杉家居家装产业园,和睦新型材料科技园,六洞工业园。(县工管委服务中心牵头,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自然规划局、投促中心、征拆补偿中心配合)

6.优化乡镇产业布局。一个核心主城区,(县自然规划局、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科工贸局、文体广旅局、投促中心,融水镇人民政府配合)四个发展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文体广旅局、投促中心,和睦镇、三防镇、安太乡、大年乡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快发展现代产业,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构建粮食案例战略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粮食生产的基础地位,积极实施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壮大现代特色农业。多元化发展特色种植业,推进畜牧业转型,壮大特色产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科工贸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加快形成林业全产业链格局。(县林业局牵头,发改局、科工贸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水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创新驱动,加快经济现代化发展步伐

1.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县科工贸局牵头,财政局、投促中心配合)

2.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县科工贸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金融办、投促中心、融水税务局配合)

3.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县科工贸局牵头,住建局、投促中心配合)

4.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县科工贸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投促中心配合)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县科工贸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配合)

6.加快数字融水建设。(县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科工贸局配合)

7.促进产业园区升级发展。(县工管委服务中心牵头)

8.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县科工贸局牵头,财政局金融办、自然规划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科工贸局、团县委配合)

(三)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1.加快建设交通强县及交通强县重点工程。(县交通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广旅局、乡村振兴局、融水公路养护中心配合)

2.加快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县科工贸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配合)

3.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县发改局牵头,科工贸局配合)

4.提升市政建设和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县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教育局、水利局配合)

5.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县水利局牵头,住建局配合)

(四)加快推进“智慧融水”建设力度

推进智慧体系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县发改局牵头,科工贸局、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配合)

四、加快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一)加强区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

1.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县发改局牵头,科工贸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2.积极参与“南柳桂”经济走廊建设。(县科工贸局牵头,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粤桂办,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配合)

3.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县投促中心牵头,县委统战部,县科工贸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配合)

(二)融入新格局,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

1.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县科工贸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全面促进消费。(县科工贸局牵头,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3.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及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工程。(县科工贸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城管执法局、投促中心、工管委服务中心配合)

(三)高效推进深化改革,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

1.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县财政局牵头,科工贸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配合)

2.健全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县发改局牵头,科工贸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融水生态环境局、融水税务局配合)

3.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县发改局牵头,法院、科工贸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融水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配合)

4.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县发改局牵头,法院、科工贸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融水税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单位配合)

5.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县自然规划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科工贸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五、全面落实责任制,凝心聚力乡村振兴

(一)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3.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4.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及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二)立足资源禀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协调发展

1.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县发改局、住建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规划局、水利局、卫健局、医保局配合)

2.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县发改局、住建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规划局、水利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聚焦生态宜居,打造融水苗乡新名片

(一)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强县

1.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县委宣传部牵头)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县文体广旅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规划局配合)

3.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县文体广旅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配合)

4.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县文体广旅局牵头,科工贸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医保局、林业局配合)

5.挖掘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县文体广旅局牵头,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6.全域推进特色旅游及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精品工程。(县文体广旅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科工贸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融水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融水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融水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2.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融水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林业局配合)

3.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融水生态环境局牵头,自然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配合)

4.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县自然规划局牵头,发改局、水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建设幸福融水

(一)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县发改局牵头,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融水税务局配合)

2.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县人社局牵头,发改局易扶办、民政局、退役军人局、残联配合)

3.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县教育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4.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县人社局牵头,民政局、医保局、妇联、残联配合)

5.全面推进健康融水建设。(县卫健局牵头,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民生工程。(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育局、科工贸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医保局、融水税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配合)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平安融水

1.强化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城乡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县应急局牵头,发改局人防办、科工贸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融水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有效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重大风险。(县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科工贸局、公安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配合)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县委统战部牵头)

4.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县应急局牵头,信访局、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规划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配合)

八、加强党的领导,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党建引领,强化监督体系

1.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

2.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

(二)凝心聚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而奋斗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县委组织部牵头,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县司法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配合)

4.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社会治理综合能力建设。(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坚持思想再解放,为规划实施提供强大思想动力。(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项目谋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前期工作。(县发改局牵头,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配合)

4.建立督查机制,服务于“十四五”规划实施。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建立召集会商制度。(有专项规划的单位,按需要制定相关机制)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责任分工统计表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责任分工统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年(预期)

十四五年均增长(%

属性

指标责任单位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630

总量

比目标+、-

增速%

比目标+、-

总量

比目标+、-

增速%

比目标+、-

总量

比目标+、-

增速%

比目标+、-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2025年预期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131.51

200

8

预期性

县统计局

2

人均GDP(元)(按常住平均人口计算)

31315

45250

7

预期性

县统计局

3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98.15

10

预期性

县发改局

4

财政收入(亿元)

8.89

11.35

5

预期性

县财政局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4.44

9

预期性

县统计局

6

出口总额(万元)

3000

预期性

县科工贸局

结构调整

7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

15.2130.7254.07

15∶33∶52

预期性

县统计局

8

城镇化率(%

38.66

45

1个百分点

预期性

县住建局

9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30

预期性

县科工贸局、统计局

资源环境

10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4.797

约束性

县自然规划局

11

森林覆盖率(%

81.77

81.5

约束性

县林业局

1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3.03

按上级下达

约束性

县统计局

13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率(%

按上级下达

约束性

县统计局

1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9

约束性

县城管执法局

1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99

约束性

县住建局

民生改善

16

年末户籍人口总数(万人)

52.41

0.56

约束性

县公安局、统计局

1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

95

1个百分点

预期性

县教育局

1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32282

6

预期性

县统计局

19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5077

8

预期性

县统计局

20

城镇登记失业率(%

3.8

4.5以下

预期性

县人社局

21

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口(万人)

0.13

0.65以上

预期性

县人社局

22

年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4.73

4.78

0.2

约束性

县人社局

2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万人)

26.1

26.5

0.4

约束性

县人社局

2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6

97

0.1

预期性

县医保局

生态环境指标

2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融水生态环境局

25.1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按自治区下达任务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5.2

氨氮排放量

完成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5.3

二氧化硫排放量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5.4

氮氧化物排放量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6

主要江河

融水生态环境局

26.1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99

99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6.2

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7

空气质量

融水生态环境局

27.1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μg/m3

29μg/m3

35μg/m3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27.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8.40%

90%

约束性

融水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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