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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0〕91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24 10:1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发〔202091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制定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韦转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贲卫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明世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巧青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杨天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 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 松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姚 鹏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景崇 县民政局局长

韦宇章 县司法局局长

韦树生 县财政局局长

黄开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廖春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欧海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贾江勇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志明 县林业局局长

莫东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志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跃 县公安局副局长

凤 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蓝国显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筹办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拟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方案,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黄开龙同志、农业农村局局长欧海平同志兼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选派1名同志到办公室专班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化,由相关职务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委、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尽快成立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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