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管办发〔2024〕2号 融水县政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之星”评选结果通报表扬
融水苗族自治县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融政管办发〔2024〕2号
融水县政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
“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结果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
根据《2023年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之星”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均已按窗口推荐、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纪实考评及评选结果公示等程序,已完成全年四个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工作,共评出“红旗窗口”12个、“服务之星”40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现予红榜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各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学习,提升服务质量,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第一季度
(一)红旗窗口
企业个体开办窗口、不动产窗口、食品药品窗口
(二)服务之星
龙静梅、荣文文、陈彩桂、林雪玉、蒙蕾、廖金香、韦宏宽、潘凤仙、欧阳忠、梁龙军
二、第二季度
(一)红旗窗口
涉农事务审批股窗口、交通许可窗口、卫健局窗口
(二)服务之星
廖金香、陈彩桂、韦宏宽、龙静梅、韦淑芝、梁斌、潘绍年、欧阳忠、杨晓华、荣文文
三、第三季度
(一)红旗窗口
企业个体开办窗口、不动产窗口、残联窗口
(二)服务之星
廖金香、陈彩桂、潘凤仙、林雪玉、杨晓华、何东明、杨芳、欧阳忠、李勇、赵文艳
四、第四季度
(一)红旗窗口
企业个体开办窗口、不动产窗口、税务窗口(43号、44号窗口)
(二)服务之星
龙静梅、陈彩桂、潘绍年、韦茂林、黎幼颜、陈熙玉、胡筱全、杨芳、韦宏宽、潘凤仙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公开属性认定: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 2月22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