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税任〔2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潘继春任免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文件
融水县税任〔20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关于潘继春任免职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1年12月22日研究决定:
任命潘继春为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2年2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承办 办公室2022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