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司〔2021〕27号 关于调整自治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定稿)
融司〔2021〕27号
关于调整自治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自治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分工具体如下:
覃巧青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党建、组织人事和财务等工作。联系香粉、安陲、安太、洞头、良寨司法所。
梁正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调解纠纷与处理股。负责调处中心、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反诈骗、反邪教)、综治维稳、督查和绩效考评、巡视巡察、退役军人事务、工会、武装工作、统战、民宗、非公经济、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怀宝、三防、汪洞、滚贝、同练、杆洞司法所。
尹明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政府法律事务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采购、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密、公车管理、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统计、信访、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联系大浪、白云、红水、拱洞、大年司法所。
李柳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调研和督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卫健、防艾、禁毒、争创文明城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及妇儿工委等工作。联系融水、永乐、和睦、四荣司法所。
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