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镇古鼎采石场(融水县志达矿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占用林地生态修复造林所需费用论证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实施新<森林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桂林规发[2021年]3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2023年12月16日,融水县林业局组织召开《融水县志达采石场古鼎村4林班26.1、26.2小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所需费用测算评估报告2》以下简称《测算评估报告》术审查会,梁树杰副局长同志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对《设计书》进行、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造林作业设计是根据造林工程的需要,将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总体设计等规划设计文件付诸实施,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性文件,是恢复植被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的《设计书》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广西主要乡土树种名录》(桂林生发〔2020〕4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2019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等,引用的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线路正确,方法可行。
三、设计方案客观地反映和分析恢复造林小班现状立地条件,恢复造林作业设计的整地要求、株行距布局、挖坎(穴)规格、施肥量、种苗质量、造林方式和技术、验收标准、幼苗管护和抚育管理等符合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
四、因未批占用林地仅清表和平整土地,土层较厚,仍然具备林业生产条件,所以直接对恢复植被所需费用进行测算。该地块占用林地面积0.1921公顷,恢复造林工程预算总费用为6403.40元元,平均每亩所需费用为2222.40元,预算苗木和基肥价格、劳务费与当地目前市场价格成本相符。
综上所述,与会专业技术人员同意《测算评估报告》通过评估论证,并将论证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16日—12月24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16日
附:参加审查人员
梁树杰 融水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志忠 融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唐 克 融水县林业局工程师
廖正思 融水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欧阳凯 融水县林业局政策法规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陈庆红 融水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韦成略 融水县森林生态管护中心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