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融水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着力构建新时期、新形势下融水县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县车辆超限超载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交规〔2023〕10号)文件要求,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拟成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73-5134188
邮箱:rsxjtzhzf@163.com
通讯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二巷2号 邮编:545300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12部门关于自治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