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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交字〔2024〕5号关于印发融水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1-30 11:55    |  作者:


融交字〔2024〕5号

关于印发《融水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交通运输行业:

现将《融水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8日

《融水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火灾高发、重特大火灾多发,2024年,河南方城“1·19”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遇难,4人受伤;山东济南“1·23”银座佳驿长清园博园店,造成4人遇难;江西省新余市“1· 24”渝水区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39人的生命逝去,另有9人受伤。以上火灾均发生在冬季,为认真汲取近年来国内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行业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月26日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县委、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划清压实消防安全“五大责任”,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增强火灾防控水平,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为加强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贲卫刚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桂明忠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幸福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蓝国显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罗思敏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

韦参猛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杨薪字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股长

韦梦勋   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龙建辉   自治县公路发展副中心主任

覃旭东   自治县港航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电话:5134730

三、重点任务

(一)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落实专题研究、约谈警示、现场指导、跟踪调度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要组织管辖范围重大火灾隐患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警示约谈,督促隐患企业每月报备整改进度,动态跟进整改情况。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充分汲取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冬春季气候特点、行业火灾防控实际,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道路运输领域。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客货运输企业、公交企业、驾培机构、维修企业,以客运站场、充电场所、维修车间、员工宿舍、仓库及人员密集区域、消防通道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车辆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确保车辆油路、电路、气路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灭火器材、安全锤等消防设施配置完备、功能齐全、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二是水上运输领域。县港航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与海事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开展码头(渡口)、船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码头(渡口)、船舶等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线电路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情况,确保其配备齐全、正常可用。

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局规建股、县公路发展中心,牵头负责督促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严格执行施工中炸药、雷管、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规定和工地库房的管理规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规范操作;同时加强野外用火、工地用电、取暖管理,管养公路及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路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严禁出现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四是公路运营领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桥梁、隧道存在的非法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

五是单位内部整治。各单位要强化办公区域、家属楼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组织引导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定期开展防火巡查,重点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电气设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化解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做好单位内部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消防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隐患问题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风险。

(三)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系统内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客运站场、充电站、家属楼等重点场所及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风险隐患。(这个燃气安全治理要不要?)

(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各单位要加强行业火灾事故和抢险救援力量建设。制定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加强单位消防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及工作职责,做到常备不懈;强化装备技术支撑,按规定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备,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按规定做好维护和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元旦、春节、元宵节等2024年全国重要节点期间,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检查巡查,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辖管单位、企业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画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质效。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类媒介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督促指导在建单位、运输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在各单位办公区域、客货运场站、运输车辆、重要交通路口、企业内部设置宣传标语、警示牌,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火灾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宣传,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能力水平。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壮大舆论声势、发挥警示作用。

(七)做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消防突发事件信息“零报告”制度。要加强与公安、应急、气象、消防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细化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并做好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到险情能及时高效处置。

四、主要方法措施

(一)划清压实各方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议防”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行业条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力度,提升标准化管理质效。督促辖管单位、企业扛起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强化风险形势研判。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集中、火灾多发等特点,对本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态势进行专题研判,找准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和最不放心区域,研究制定针对性火灾防控对策,提升早期监测、早期识别和预警处置能力。要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及时调整防控重点、科学布局防控力量、合理调配防控资源,强化前端控制、筑牢前置防线。

(三)增强精准执法力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反复出现的,要严格依法依规顶格进行处罚。要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的,提请消防部门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行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冬春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通盘考虑,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条线管理,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调度,综合施策,做到排查整治与业务工作、安全生产等统筹推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县局报送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及1名工作联络人,之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3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韦参猛,联系电话: 13878249588,邮箱:)。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局规建股、安全股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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