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交字〔2023〕4号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交字〔2023〕4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审核及验收工作,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以下简称《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化文件要求,组织对融水县誉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开业申请进行现场验收。经研究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韦幸福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梦勋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韦参猛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莫双永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
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梁庆进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绍仁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路荣健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股长
龚 剑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股长
二、工作职责
验收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技术条件》等两项新国标有关要求对融水县誉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培训教练场的经营资质、教学设施设备、人员资质、教练车辆、教练场地等逐项进行验收。在实施实地进行验收完成后,要及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审核。验收成员要加强工作纪律,严禁降低验收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3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