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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乡振发〔202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04-12 17:25    |  作者: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41号)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18号)要求,围绕促进低收入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乡村治理等,在行政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下简称安置点)创新开发一批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开发岗位

各乡镇根据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等工作需要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的就业需求,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1乡村建设类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道路管理员、防汛抗旱防火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村内水域管理员、公共设施管理员、护田员、林区管护员、光伏电站管护员等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洁员、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员等;3乡村治理类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疫情防控有关岗位等;4其他类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安置区的卫生维持员、治安巡逻员、村级警务助理、疫情卡点值守员,村级小学(教学点)校园安全员、校园保洁员,地质安全监测员,村内养老协管员等(岗位设置参考标准见附件1)。采取按月用工方式设置岗位。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项目名称应包含“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字样。

二、规范开发程序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开发。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行政村、安置点开展岗位需求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摸清岗位底数,列出岗位需求清单(附件3)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各乡镇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行政村委员会、安置点居(村)委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上岗需求、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等,合理确定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类别、数量,纳入当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各乡镇开发的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不低于2020年底按月用工的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持合理规模。

三、精准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原则上为16—60周岁且具备适应岗位能力需要、有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脱贫家庭中的半劳力、弱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有条件的地方,在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优先安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一人员按规定不能同时安排多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四、规范组织上岗

用人单位根据乡镇确定的岗位开发计划,在辖区内发布招聘公告,注明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等信息,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乡村振兴部门备案、签订劳务协议(附件4,每次签订劳务协议用工期限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年)的程序聘用上岗人员。聘用人员确定后,县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用人单位就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开展岗前培训,及时安排上岗。用人单位在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将岗位、人员信息、岗前培训信息录入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广西防返贫APP以及帮扶手册,实行实名制管理。

(一)岗位申请流程:个人提出岗位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村级评议公示(附件8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

(二)申请材料:填写《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7、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提供本人接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优先选择广西农商行)。

五、加强岗位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上岗人员出勤记录(附件5),督促上岗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每年由用人单位(行政村)负责对上岗人员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前对上岗人员姓名、岗位名称、上岗时间、工作地点、岗位补贴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将考核评价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考核合格,经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上岗人员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建立日常监督制度,确保“有岗有人有事有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虚设岗位、冒名顶替、优亲厚友、人情安置,避免“吃空饷”、政策养懒汉、变相发钱等行为。县、乡(镇)、行政村、安置点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明确补贴标准及发放流程

(一)岗位补贴标准。根据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难易程度等分类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每月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工资标准为1430元,按月发放。上岗人员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补贴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落实。

(二)岗位补贴发放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每月4日前,用人单位将上个月出勤情况及拟拨付岗位补贴金额汇总表(附件10)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附件10)每月7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3.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4.县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当月内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拨付给上岗人员。

七、建立退出机制

(一)劳务协议的解除。

协议期内,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已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

3.不具备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的;

5.由于严重失职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

6.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7.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0.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情形的;

    11.存在双岗工作的情形。

(二)做好再就业服务。行政村、安置点“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要做好退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工作,跟踪其就业意愿和就业去向,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并及时呈报县人社局,以便开展“251”就业行动。同时将名单报备乡村振兴局。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将此项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内容。各乡(镇)要把乡村建设公益岗位开发作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抓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政策措施审核落实;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各行政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的审核监测和分析调度。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要把好个人申请第一关,杜绝虚设岗位、冒名顶替、优亲厚友、人情安置。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要对用人单位(行政村和安置点)《月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及安置上岗情况统计表》(附件6)及《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见附件7)审核签字,对本乡镇开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的数量、质量和必要性负责。

(三)规范档案管理 。

1、乡镇级材料管理档案要求

1)目录 ;(2)上级及本级相关文件;(3)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等;(4)相关协议(按行政村、协议签订时间排序分类整理);(5)公益岗申请表(按行政村分类整理);(6乡村建设公益岗情况统计表7花名册;8其他相关材料。

2、行政村级档案要求

(1)目录;(2)上级及本级相关文件;(3)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等;(4)公示材料;(5)相关协议(按协议签订时间排序整理);(6)每月考勤材料(相关表格,图片等,按时间排序整理);(7)公益岗申请表;(8)人员退出相关材料(解除劳务协议审批表、退出人员再就业跟踪服务表);(9)村级评议相关材料(图片、会议记录等);(10乡村建设公益岗情况统计表;11花名册;12)其他相关材料。

3、县级档案管理要求

1)上级和本级文件;(2)各乡镇上报的公益性岗位花名册;(3)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拨付凭据。(4)其它相关材料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在本通知后要因地制宜,制定本乡(镇)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村行政村乡村公益岗位的指导工作,做好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于每月2日前将报送当月新增及减少变动情况人员交至县乡村振兴局审核。《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出勤情况及拟拨付岗位补贴金额汇总表》(见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县乡村振兴局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领导签字)一份交至县乡村振兴局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股。其他材料由各乡镇保存备查。联系人:骆存方联系电话:0772-5132232,邮箱:rsxfpbpxg@163.com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251231日;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新政策的,遵照新政策执行。本通知印发前,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光伏收益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纳入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级研究解决。

附件:1.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设置参考标准

2.关于招聘乡村建设公益岗位的公告

3.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需求清单

4.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参考样式)

5.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出勤记录

6.   月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及安置上岗

情况统计表

7.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8.公示(参考样式)

9.档案整理目录清单

10.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出勤情况及拟拨付岗位补贴金额汇总表

11.2020年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表

12.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解除协议审批表

13.退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人员再就业跟踪服务表

14.XX乡(镇)XX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15.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图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4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411日印发


附件1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设置参考标准

分类

岗位名称

定岗参考标准

岗位职责

乡村建设类

农村道路管理员

3公里左右的农村道路设置1岗,或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建议设置

项目建设时巡查施工情况、村内协调;项目完工后巡查、及时报损、除草、疏通路边水沟等

防汛抗旱防火管理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宣传防汛抗旱防火政策、巡查危险地段、及时上报危险情况等

水利设施管理员

2公里左右的管道(渠道)设置1岗,或结合水利部门建议设置

水利设施项目建设时巡查施工情况、村内协调;饮水安全设施日常查看、清洁、简单维修、情况报告等;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水渠清淤;用水协调等。

村内水域管理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日常巡查村内溪流、河道,定期清理河道周边垃圾,暑期加强防溺水巡逻、及时报告违法采砂、电鱼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共设施管理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日常巡逻已建成的路灯、光伏电站、电力光缆、文体设施、舞台等公共设施,按要求维护管理,及时报告发现问题等

护田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日常巡逻村内农田,及时报告违规盖房、撂荒、违规种植等情况

林区管护员

参照生态护林员标准设置,或根据林业部门指导设置

主要在没有生态护林员的县设置,加强林区安全巡逻,及时报告问题

光伏电站管护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在有光伏帮扶电站的村设置。加强安全巡护,及时报告问题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

卫生保洁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农村环境日常清洁、协作垃圾处理清运、公共厕所保洁等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村内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点的管理、监控村内乱倒污水情况等

乡村治理类

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

建议各级结合实际,每300—500户设置1岗,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

负责区域的防止返贫监测并及时上报情况,协助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有关工作

疫情防控有关岗位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按实际需求安排职责

其他类

易地安置点的环卫维持员、治安巡逻员、疫情卡点值守员

根据安置点群众评议定岗

按实际需求安排职责(如已有物业公司安排,则不能再使用衔接资金开发相应岗位)

村级小学(教学点)校园安全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校内治安管理、放学时门口主要道路交通协管等

地质安全监测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区域进行日常监测、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协助疏散人员等

村内养老协管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掌握一定急救知识,每天查看村内60岁以上的独居、留守老人生活情况,为老人生活就医等提供一定协助,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

村级小学(教学点)校园保洁员

根据村民评议定岗

校园环境日常清洁,厕所保洁等

附件2

关于招聘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融乡振发〔202212号)精神,现面向本行政村(安置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公开招聘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

详见《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需求清单》

三、应聘条件

安置对象原则上为16—60周岁且具备适应岗位能力需要、有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脱贫家庭中的半劳力、弱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在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1430元。

(二)签订劳务协议,每次签订劳务协议用工期限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XXX日—202XXX日。

(二)报名地点:XX乡(镇)XX村民委员会。

(三)咨询电话:13900000000X主任或第一书记)。

六、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二)本人农商行(原信用社)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

附件: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需求清单

融水苗族自治县XX乡(镇)XX村民委员会

202XXX


附件3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需求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       村(社区、街道)          填报时间:

序号

行政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

岗位名称

岗位设置依据

岗位职责

岗位起止时间

工作地点

用工人数

工作时间

岗位补贴标准(元/·人)

备注(岗位调整时备注有关情况)

例:

XX

保洁员

保持村内公共环境卫生

村屯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扫

xxxxxx月至xx

村委及所辖屯(组)

xx

每月上岗xx

xxx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参考样式)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上岗人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             日至              日,期限为    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乡村公共事业发展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及责任范围: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但要与乙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协议期内,乙方每月上岗不少于     天。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剂乙方上岗日期。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其余时间自行安排。

第四条 岗位补贴

甲方根据乙方上岗天数和工作完成情况计算每月岗位补贴,乙方按要求上岗、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月补贴         元。乙方每月工作天数未达到岗位天数要求的,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岗位补贴。

第五条 双方职责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工作内容,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考勤记录,按规定计算岗位补贴,按时报上级部门审核发放补贴。甲方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险工作事项。

2.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遇突发危险情形应中断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合理安排。乙方在道路上工作时,应悬挂醒目标志、及时避让车辆,不得违规操作。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2.协议期内,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已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

3)不具备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的;

5)由于严重失职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

6)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7)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0)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情形的。

3.协议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从事岗位工作的,可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甲乙双方按规定解除协议。

第七条 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一份,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存档备案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并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附件5

      乡(镇)     村(    月)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出勤记录表

上岗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工作日期

工作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备注

本月合计:上岗天数               上岗人员签字确认:        

考勤人员签字:        

注:此表一人一表,由考勤人员实时填写,考勤人员必须是村(社区)两委在职干部或驻村干部。


附件6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及安置上岗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乡镇

一、按安置上岗对象统计

二、按岗位类别统计

三、按岗位补贴金额统计

备注

合计

①+②

合计

1+2+3+4

1

2

3

4

合计

①+②+③

脱贫

人口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乡村建设类岗位

环境整治类岗位

乡村治理类岗位

其他类岗位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光伏收益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签字:            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说明: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栏填写边缘易致贫人口和非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在脱贫人口栏统计。

2.本表填报年度累计安置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上岗人数。


附件7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详细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本人申请从事                   公益性岗位,并具备从事该公益性岗位的素质能力,愿意从事此项工作。    

申请人:

日期:           

村委(社区或街道)评议意见

   经核查,该同志属于我辖区人员,截至          月,家庭人均收入     元,属于           (普通劳动力/半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具备从事该公益性岗位的素质能力,符合   类村级公益岗的条件,拟推荐其在本行政村从事                  公益性岗位工作。

评议人员签字:             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户属性(

A.边缘易致贫户;B非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C脱贫不稳定户;D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E2016年以来脱贫户F.20142015年退出户

经办人: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时间:

  

注:1.村级评议需5人以上(含5人)(村“两委”、工作队、村民代表);2.此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于用人单位(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等),一份存于所归属乡镇。

附件8

  

(参考样式)

经本人申请,行政村评议,现审核        人(名单附后)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即2023X14日至X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安排上岗。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融水县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五楼;联系电话及邮箱:07725132232rsxfpbpxg@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村民委员会

附件9

档案整理目录清单

(参考样式)

一、乡镇级材料管理档案要求

1.目录 ;2.上级级本级相关文件; 3.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等;4.相关协议(按行政村、协议签订时间排序分类整理);5.公益岗申请表(按行政村分类整理);6村公示材料;7.乡村建设公益岗情况统计表;8.其他相关材料。

二、行政村级档案要求

1.目录;2.上级级本级相关文件;3.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等;4.公示材料;5.相关协议(按协议签订时间排序整理);6.每月考勤材料(相关表格,图片等,按时间排序整理);7.公益岗申请表;8.人员退出相关材料(解除劳务协议审批表、退出人员再就业跟踪服务表);9.村级评议相关材料(图片、会议记录等);10.乡村建设公益岗情况统计表;11.其他相关材料。


        月)融水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出勤情况及拨付岗位补贴金额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公益岗人员基本情况

上岗情况

惠民惠农一卡通情况

备注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属性(见表格备注选择填写ABCDEF

岗位类别(见备注选择填写ABCD

上岗时间(例:2022.5.20

本月累计出勤天数(天)

补贴金额(元)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村委会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填报人:

审核人(村支书或第一书记):

经办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时间:            

时间:            

备注:1.户属性填写:A.边缘易致贫户;B非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C脱贫不稳定户;D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E2016年以来脱贫户;F.20142015年退出户;2.岗位类别填写:A乡村建设;B环境整治;C乡村治理;D其他;3.此表由行政村级每月5日前汇总交至乡镇,乡镇每月1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11

2020年非固定性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参考表

序号

乡镇名单

2020年安置数

合计

4988

1

安陲

348

2

安太

520

3

白云

495

4

大浪

193

5

大年

217

6

洞头

131

7

杆洞

350

8

拱洞

413

9

滚贝

175

10

和睦

127

11

红水

310

12

怀室

151

13

良寨

188

14

融水

391

15

三防

176

16

四荣

248

17

同练

114

18

汪洞

121

19

香粉

176

20

永乐

144

附件12

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务协议审批表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详细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本人于         日与      村民委员会签订           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期    月,因                     原因,不宜继续工作,申请解除劳务协议。    

申请人:

日期:           

村委(社区或街道)评议意见

   经核查,该同志协议期内存在以下情况:1)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2)已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3)不具备劳动能力或死亡的;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的;5)由于严重失职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6)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7)擅自离岗或调换岗位,经指出后不服从管理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10)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情形。不再适宜继续从事该公益性岗位,决定解除其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工作。

评议人员签字:                  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户属性(

A.边缘易致贫户;B非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C脱贫不稳定户;D脱贫人口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E2016年以来脱贫户F.20142015年退出户

经办人: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时间:

  

注:1.村级评议需5人以上(含5人)(村“两委”、工作队、村民代表);2.此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于用人单位(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等),一份存于所归属乡镇。

附件13

退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人员再就业跟踪服务表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详细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协议期限

      日至            日。

解除时间

就业意愿

就业去向

该同志已于              日在     从事          工作,实现再就业。

帮扶联系人(签名):

村委(社区或街道)意见

经核实,该同志于                     日实现再就业。

负责人(签字):              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于用人单位(行政村、社区或街道等),一份存于所归属乡镇,一份送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附件14

XX乡(镇)XX村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安置对象类别

岗位名称

用人单位

上岗时间

备注

注:安置对象类别填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用人单位填写到村屯。


附件15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图

各村(社区)岗位需求摸底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县直各相关行业部门下达岗位分配计划

各村(社区)发布招聘公告

符合条件人员填报个人申请表

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审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报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同步公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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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村(社区)公示

拟聘用人员乡(镇)公示

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书

聘用人员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上岗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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