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财发〔2023〕11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精神,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办发〔2023〕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3〕17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柳财绩〔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融水苗族自治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绩效自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自评包含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和预算项目支出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范围:所有县直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均须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预算项目支出自评范围:
(一)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县财政局下发的自评项目,即2022年度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具体包括:年初随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年中追加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年中二次分配资金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均须开展绩效自评。
(二)涉密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项目。
二、自评内容及方法
(一)预算执行率,根据全年预算调整后的金额(年初预算+年度预算调整数=A)和资金使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
(二)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对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描述,并附佐证材料。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1)完成值在年初指标值的150%(含)以内,不扣分;(2)在150%-170%(含)之间,扣减所赋分值的20%;(3)在170%-190%(含)之间,扣减所赋分值的40%;(4)在190%-220%(含)之间,扣减所赋分值的60%;(5)在220%-250%(含)之间,扣减所赋分值的80%;(6) 在250%以上,扣减全部所赋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并分析原因。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的分值区间,合理确定定性指标分值,并分析原因。
(四)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本级统一的一二级指标权重,科学合理设置各三级指标的分值后再计分。出现以下情况的,应限制最高分:
1.因特殊情况无绩效目标的项目应于线下补充填报绩效目标后开展自评,并在自评报告中说明原因,且最终得分不得大于等于90分。
2.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存在缺项漏项,应根据缺项漏项的情况(资金额权重等)相应调减一级指标总得分,并说明情况原因,且最终得分不得大于等于90分。
3.因绩效目标或绩效指标设定不清晰、不明确、不相关、不匹配,且未在年度执行中向县财政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无法自评的,按原设定的目标或指标未实现进行计分,且最终得分不得大于等于90分。
(五)撰写自评报告。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预算项目自评情况,参照附件3撰写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不涉密的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项目支出自评表(指标的佐证材料原则上应在一体化系统上传附件)通过一体化系统报送。预算项目自评表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请各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25日前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局审核。
各部门和单位需在2023年3月14日前在一体化系统内完成2022年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调整和部门整体支出申报完善。
县财政局将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一体化系统将上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自评表推送给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自评。
(二)涉密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自评,严格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要求,由各相关部门使用附件1、2,自行填报相关指标,在线下开展自评,于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形成纸质件留存部门备查。
(三)各部门自评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应在分析汇总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一个部门一份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和(涉密的整体支出和项目自评报告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留存)以及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自评报告盖章扫描件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发送到归口管理股室。
四、自评结果应用
(一)结果公开。各部门的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情况应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同步公开(具体公开要求以县财政局每年布置的决算公开要求为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反馈整改。各部门要将自评作为自我检查、自我完善的手段,认真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资金使用单位,并督促整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管理制度。
(三)核查考评。县财政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或复核,并将相关结果与机关绩效考评挂钩,对存在自评开展及材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的相应扣减部门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格审核,提高质量。各部门和单位是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开展自评,严格审核各类数据,确保自评数据真实、准确、客观,打分证据充分、可靠,杜绝随意打分现象。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开展自评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推动部门财务、业务科室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归口股室沟通。
附件:1.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融水县县本级XX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2022年度XX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
项目实施单位 | 主管部门 | |||||||||||||||
资金总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中央 | |||||||||||||||
自治区 | ||||||||||||||||
政府性基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其他资金 | ||||||||||||||||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 | 调整原因说明 | |||||||||||||||
项目概况 | ||||||||||||||||
项目起始时间 | 项目终止时间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
年度绩效目标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预算执行(1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其中: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分别20分、10分、10分、10分) | 产出数量 | |||||||||||||||
…… | ||||||||||||||||
产出质量 | ||||||||||||||||
…… | ||||||||||||||||
产出时效 | ||||||||||||||||
…… | ||||||||||||||||
产出成本 | ||||||||||||||||
…… | ||||||||||||||||
效果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
…… | ||||||||||||||||
生态效益 | ||||||||||||||||
…… | ||||||||||||||||
可持续影响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
—— |
备注:1.计分方法详见正文。2.“分值”列请按一二级指标权重对三级指标进行赋分。3.“完成情况简要描述”列请对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描述。4.未完成指标、超额完成指标、因其他原因调减得分等必须填写“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5.通过一体化系统报送的项目,预算执行相关数据(其他资金除外)将自动取数并自动运算。6.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预算调整率=年中调整数/年初预算数。
附件2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名称 | 部门编码 | ||||||||||||||||
部门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其他资金 | |||||||||||||||||
部门职能概述(逐条填写,每条控制在150字以内。) | 职能1 | ||||||||||||||||
职能2 | |||||||||||||||||
……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逐条填写,和部门职能对应) | 目标1 | ||||||||||||||||
目标2 | |||||||||||||||||
……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预算执行(10分)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
效果指标(30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
—— | |||||||||||||||||
—— |
备注:1.计分方法详见正文。2.“分值”列请按一二级指标权重对三级指标进行赋分。3.“完成情况简要描述”列请对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描述。4.未完成指标、超额完成指标、因其他原因调减得分等必须填写“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5.通过一体化系统报送的,预算执行相关数据将自动取数并自动运算。
附件3
2022年度融水县县本级XX部门
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预算基本情况
包括本部门上年结转项目基本情况、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预算安排及总体执行情况、项目支出安排及执行情况等。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支出数量、自评数量、自评覆盖面及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包括整体支出自评得分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如有未完成的指标,要逐个说明未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自评得分情况(平均分、评分等级分布情况等),主要产出、成效等。如有自评为“三等”“四等”等级的项目、财政拨款调整率大于等于30%的项目、因特殊原因未编绩效目标的项目,要逐个说明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自评工作建议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1.项目自评汇总表(格式附后)
2.其他(如线下自评项目自评材料等,涉密除外)
附件4
2022年度XX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预算单位 | 预算年度 | 调整后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 | 自评得分 | 自评结论(等级) | 主要原因分析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注:1.通过“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材料的项目可使用系统“导出列表”功能导出相关数据。2.自评(结论)等级:90—100分为一等等级;80—90分(不含90分)为二等等级;60—80分(不含80分)为三等等级;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四等等级。3.主要原因分析填写被评为“三等”“四等”等级的项目、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大于等于30%的项目存在问题及原因。4.本表报送时应同时报电子表格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