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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财发〔2023〕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3-01-11 17:30    |  作者:

各乡(镇)财政所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2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有序做好部门决算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对部门决算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优化决算编报、审核、批复和公开等工作措施,强化决算反映和促进功用,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推动部门决算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决算编审。落实部门预算将基本支出纳入项目库强化管理要求,认真编报人员经费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的资金来源、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落实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完整反映使用专用结余的规模及支出用途情况。加强单位资产入账管理,确保单位决算反映的资产核算数据与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计的资产数据一致。加大对“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合理合规性的审核力度,如实反映政府过紧日子的成效。完善决算反映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二是完善决算批复,持续推进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规范批复方式,完善批复内容,批复内容应当与预算批复相衔接,积极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全覆盖”要求主管部门须加强对所属单位工作督促指导。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加强舆情研判和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获得性

三是加强决算数据分析作用。及时整理体系化决算数据资料,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共用,实现数据增值。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研究,解析问题,探求规律,提出政策建议,更好发挥决算服务决策的职能作用

二、报送要求

(一)县直单位

县直各部门单位应于2023117日前与县财政局完成年终对账。年终对账方式: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分发电子介质数据至部门单位部门单位2023117日前将纸质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部门单位应于202325日前完成部门决算的初审和汇总工作,并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电子介质数据(决算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报送县财政局各归口管理股室审核

(二)乡(镇)财政所

各乡(镇)财政所应于2023117日前与县财政局完成年终对账。年终对账方式:财政局乡财办分发电子介质数据至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于2023117日前将纸质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政局乡财办

各乡(镇)财政所应于2023211日前完成各乡(镇)部门决算的核和汇总工作,并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电子介质数据决算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报送县财政局乡财办审核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各部门、各单位可从财政部网站国库司子站(http://gks.mof.gov.cn/财政国库管理栏目下载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等其他编审资料,或在自治区财政厅部门网站的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审相关资料,或在部门决算报表软件的说明文档中查阅。

(二)关于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各乡(镇)财政所部门决算会审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二层单位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软件(公文网发送至各单位)

2.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审相关资料(公文网发送至各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111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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