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财发〔2023〕19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财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做好我局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特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要求,为推进我局做好复审工作,现根据全县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县进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完善财政系统卫生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健康融水建设。
二、工作目标
高质量完成我县财政系统在复审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确保财政系统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复审。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现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 冲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坚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 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蓝永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谢育苗 局办公室主任
刘吉德 预算股股长
潘晓燕 国库股股长
梁宇燕 行政政法股股长
银圣松 采购办主任
滚政秋 社保股股长
邓 毅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唐道日 综合股股长
杨小林 农业股股长
李立祯 统评股股长
吕建峰 农村股股长
韦荣文 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
沈瑞琨 金融办主任
粟月香 教科文股股长
韦新醒 支付中心主任
石庆华 乡财县管办副主任
路 坚 信息中心主任兼预算编审中心主任
各乡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日常办公室事务由局办具体承办。
局 办:负责总牵头财政局卫复审各项工作,其中具体负责牵头指导全县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控烟工作等工作;
预算股:做好资金预算工作。
国库股:做好资金的清算工作。
社保股:做好资金的拨付工作;
支付中心:做好资金的支付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组建复审工作队伍,推进复审工作。(2023年4月完成)
局办和社保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组建复审工作队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股室全面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及时召开复审工作推进会,明确各股室工作要求。
(二)持续开展健康教育,爱卫和复审工作宣传。(每年常态化开展)
1.通过电子屏播放健康科普视频、制作健康知识宣传专栏组织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专业性、多样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局办及时推送与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业务相关的工作动态到卫健、相关媒体等。
2.局办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复审和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复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对复审工作知晓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三)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
工作领导小组要组成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队伍,建立完善常态化复审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机关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规范收集整改台账。
(四)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
相关股室负责人依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于2023年4月10日前、2023年12月底前分别将复审相关指标工作情况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局办汇总上报卫健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之一。各乡镇财政所、各股室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落实,统筹推进本系统国卫复审工作。局各相关股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确保我县财政系统承担的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二)抓好资金的保障工作。各相关股室要将复审工作纳入经费预算,重点保障。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对照《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复审工作扎实开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