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01-11 18:02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 告
对已受理的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朝阳东路17号变更登记申请,经我局测绘所测量走界,已制作出该宗地(401-13-329-2)的宗地图。现我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将该宗地的宗地图予以公告,对公告的宗地图四至界线有异议者,请于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前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即视为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使用的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朝阳东路17号面积为208.06平方米的宗地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
序号 | 土地使用人 | 坐落 | 土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面 积 m² | 使用权 类型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融水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 融水县融水镇朝阳东路17号 | 国 有 | 机关团体用地 | 208.06 | 划拨 |
附:401-13-329-2宗地的宗地图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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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一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