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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通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0-12 21:04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通告

  融水县融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位于康田工业园的“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总平规划设计方案曾于2016年9月22日通过审批。现融水县融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12#、13#标准厂房尺寸由52.5米*12米调整为61.4米*15米;建筑高度由12米调整为15米;门卫室由102平方米调整为101.87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由原来160平方米调整为187平方米。

2、总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总面积由35412平方米调整为36624.87平方米;计容面积由64212平方米调整为65424.8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1234平方米调整为31544.87平方米;绿化面积由12645平方米调整为12273平方米;容积率由1.02调整为1.04;建筑密度由49.41%调整为49.90%;绿化率由20%调整为19.42%;机动车位由53个调整为55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二、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1年11月12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四、公示地点:“融水县扶贫协作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7-14#标准厂房”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gsgg)。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1日。

六、听证时间: 2021年11月12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点击下载查看原图:

7#~14#标准厂房方案总平210616_t8-Model.pdf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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