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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解】融政办发〔2023〕3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17 11:4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提升我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便捷高效、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的旅游客运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 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2127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310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运游融合发展为原则,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自治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为契机,实现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目标,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强城乡交通运输规划衔接,提升城乡交通运输站场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深化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客运结构调整,扩大城乡交通网络覆盖率,最大限度化解建制村通客车“通返不通”风险,提升乡村旅游运输保障能力,保障城乡交通运输安全;加快推进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强化农村物流资源整合,推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三)主要措施。

1.构建供给充足的支持保障体系。

1)规划保障。

优化城乡交通运输经营主体。根据快速衔接、方便换乘、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坚持市场运作,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开展“一片一公司”城乡公交化改造,根据道路通行条件,经联合审批,符合通行条件的,将公交线路向农村地区延伸,打通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

编制修订农村客货邮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体系规划。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与坚持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以建设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和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为依托,坚持“资源整合、因地制宜、城乡一体、统一布局”的原则,编制构建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客货邮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城乡邮件双向便捷流通。

2)基础设施保障。

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对城区主干道及延伸农村地区公交线路港湾式站台改建工作,对不适合建设港湾式站台的道路建设简易候车亭。

加快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对现有已建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进一步提升改造,使之具备管理、综合服务、客运、货运、邮政、快递、新能源车辆充电等功能,引导和支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乡镇农产品等企业入驻乡镇客运站,同时未建有的乡镇客运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列入总体规划,协助交通运输部门落实用地问题,切实实现站场资源集约利用

大力实施公路通客车配套工程。对不符合城乡公交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路和桥梁要逐步纳入规划进行改造。新建或改建公路,必须充分考虑“路、站、运”一体化要求,新建、改扩建道路的港湾式候车亭必须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快对原道路港湾式候车亭建设。

2.打造优质快捷的运营服务体系。

1)优化城乡交通运输运行模式。在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程度、道路条件状况以及群众出行规律等情况,实行多样化的运行模式。

2)深入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等物流企业与农村客运线路加快融合,对入驻乡镇综合客运站的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实现邮件分发、转运和投递,农村电商产品展示及物流、仓储,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物流体系更加迅捷,为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开通携带邮件或快递的“交邮”合作线路,保障偏远建制村基本邮件“最后一公里”问题。

3)加快推进运游融合发展。积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与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酒店等加强合作,深化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运游融合服务产品,针对自由行、家庭游、团队游等提供定制化的运游融合服务。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会商协调,共同制定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扶持政策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在推进交通运输一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民族民族路二巷2号,联系电话:07725865851,电子邮箱:rsjiaotong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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