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01 09:2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柳政办〔2022〕55号)件精神,把我县农业示范区总量做大、品质做优、效益做好、品牌做响、增收做实,努力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打造成融水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产业兴旺的引领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结合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
(二)《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柳政办〔2022〕5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总体规划、规划期限、总体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八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
利用融水县林业产业的优势,建设一个集优质杉木良种种苗培育基地,优质杉木良种种植,康田工业园区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园,农民林业致富示范及森林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产业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内容。
示范区以杉木为主导产业,集推广杉木种植,苗木种源收集、良种苗木繁育、定向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治与综合利用和林木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示范区。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地形地势和建设内容,尊重民生,依靠专业团队编制示范区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再明确工作职责。将建设内容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单位,上下联动,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争取通过自治区验收组专家验收认定。
(三)扶持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四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补400万元,首次认定五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补500万元;对获得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认定的,给予200万元的市级财政奖补。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地址:融水镇金冠路70号,电话:0772-5122339,邮箱:rsnyj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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