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融政办发〔2022〕14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 考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4-15 10: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

考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目标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及考核方案,对2020已实施完成的“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运营期进行考核,督促中标供应商做好项目质量和运营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切实保障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的稳定性和长效性确保运营维护管理到位,让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长久正常运行,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考核内容

按照《柳州市村屯亮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考核要求,相关定义和考核指标保持不变,同时增加村民意见回访,政府热线投诉率的相关考核内容。

、考核周期

根据柳北三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时间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明确于202121日开始进入运营期。

第一个考核周期:202121日至2021731

第二个考核周期:202181日至2022131

第三个考核周期:202221日至2022731

第四个考核周期:202281日至2023131

第五个考核周期:202321日至2023731

第六个考核周期:202381日至2024131

监管机构按月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付费周期到期时,按该周期内月度考核结果累计计算及计罚数量为考核数据。

四、考核方式

(一)县级考核主管部门负责村屯光亮工程管理平台数据巡查、报表统计

(二)各乡镇、村屯指定专人按月将本辖区“村屯光亮工程”路灯光亮情况逐级上报到县级考核主管部门每个考核周期首月上报路灯总数和故障路灯数,之后每月上报故障路灯数量。根据各个乡镇上报统计数据和平台反馈数据县级考核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中标供应商修复路灯进行抽查,核实,回访,每月抽查10个村屯,对比故障统计报表。

(四)县级考核主管部门统计汇总故障总数、月路灯修复情况根据反馈情况结合平台分析本月路灯真实故障数量按照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打分

五、考核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监管机构,履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行业监管职责和义务,包括管理考核、运行监管、结算付费或根据考核结果扣罚服务费等。

县发展和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协调融资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下达,日常指导督促,项目资金预结算、融资方案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运行监管工作,配合县主管部门做好“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考核工作。

 六、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电话:0772-5123043,邮箱:rsjsj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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