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4-15 10: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
考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工作目标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及考核方案,对2020年已实施完成的“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运营期进行考核,督促中标供应商做好项目质量和运营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切实保障“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的稳定性和长效性,确保运营维护管理到位,让“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长久正常运行,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考核内容
按照《柳州市村屯亮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考核要求,相关定义和考核指标保持不变,同时增加村民意见回访,政府热线投诉率的相关考核内容。
三、考核周期
根据柳北三县“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实际竣工验收时间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明确于2021年2月1日开始进入运营期。
第一个考核周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第二个考核周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第三个考核周期: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第四个考核周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第五个考核周期: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第六个考核周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监管机构按月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付费周期到期时,按该周期内月度考核结果累计计算及计罚数量为考核数据。
四、考核方式
(一)县级考核主管部门负责“村屯光亮工程”管理平台数据巡查、报表统计。
(二)各乡镇、村屯指定专人按月将本辖区“村屯光亮工程”路灯光亮情况逐级上报到县级考核主管部门,每个考核周期首月上报路灯总数和故障路灯数,之后每月上报故障路灯数量。根据各个乡镇上报统计数据和平台反馈数据,县级考核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中标供应商修复路灯进行抽查,核实,回访,每月抽查10个村屯,对比故障统计报表。
(四)县级考核主管部门统计汇总故障总数、每月路灯修复情况,根据反馈情况结合平台分析本月路灯真实故障数量等,按照考核办法相关条款进行打分。
五、考核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监管机构,履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行业监管职责和义务,包括管理考核、运行监管、结算付费或根据考核结果扣罚服务费等。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协调融资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下达,日常指导督促,项目资金预结算、融资方案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运行监管工作,配合县主管部门做好“村屯光亮工程”服务项目考核工作。
六、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电话:0772-5123043,邮箱:rsjsj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