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12-08 17:40    |  作者: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确保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性和持续性,进一步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22〕18号)

三、主要内容

正文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总体思路,工作责任,资金来源、分配、使用及补助标准,选聘条件和职责,选聘程序,待遇与管理,保障措施,政策咨询渠道。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目标、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二部分:工作责任。

分级明确生态护林员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并纳入林长制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

第三部分:资金来源、分配、使用及补助标准。

确定资金来源和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

第四部分:选聘条件和职责。

确定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生态护林员应优先考虑的几种情况及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第五部分:选聘程序。

按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第六部分:待遇与管理。

按文件要求确定待遇与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县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

第八部分: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香山路21号,电话:0772-5122534,邮箱:rsxlyj@163.com。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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